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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供”、“ 專供”,日常生活中沒少見到打着特供字樣的産品。針對濫用“特供”、“專供”標識的情況,國家工商總局昨天發出通知,要求嚴查超市、商場、集貿市場、批發市場等場所所售商品,不得出現“特許”、“專用”等詞語。
國家工商總局要求,以酒類、食用油、乳製品、飲料、茶等日用消費品生産經營者為重點,加強對超市(商場)、集貿市場、批發市場等重點場所的巡查檢查,杜絕發佈含有違法違規內容廣告。針對商家濫用“特供”、“專供”等標識內容,炒作“特供”、“專供”概念,去年9月份,國家工商總局曾要求白酒、葡萄酒等商品的生産經營者,大型超市等銷售場所,不得出現“專(特)供 國家機關”、“ 省(市)指定接待專用産品”、“軍隊特供”、“軍需特供”等國家機關的名義及類似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