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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嚴查商超“特供”品標識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9日 07: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商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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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供”、“專供”,無論是在超市、商場還是專賣店,這樣的字眼頻頻出現在酒類等商品中。繼去年9月國家四部委對“特供”現象進行整治後,國家工商總局近日再發文,將超市(商場)、批發市場等經營場所以及酒、茶、飲料等商品經營者列為“特供”整治的重點場所和宣傳的重點對象。

  在《關於開展清理整頓部分商品濫用“特供”、“專供”標識專項行動的通知》(工商廣字〔2011〕182號)(以下簡稱“182號文件”)中,國家工商總局規定要對以酒類、食用油、乳製品、飲料、茶等日用消費品的生産經營者為重點,進行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行政指導,以“規範其在商品包裝標識中的廣告宣傳內容,提高其守法經營、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的意識”。

  依據182號文件的要求,要“強化對電視、報紙、期刊、廣播、互聯網等廣告發佈媒體的廣告監測力度”,超市(商場)、集貿市場、批發市場等被定位於巡查檢查的重點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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