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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1月8日電(記者張曉松)記者從8日在北京召開的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上了解到,2011年,圍繞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各級審計機關全面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已完成對2.6萬名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其中省部級領導幹部35名。
審計結果表明,絕大多數領導幹部能夠盡職盡責和守法守紀,但也查出領導幹部負有直接責任的違規問題金額34億元,有36名被審計領導幹部和214名相關人員的問題移送司法、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全國各級審計機關前11月共向司法、紀檢監察等部門移送案件線索1100多件,涉及1300多人。
2011年,全國各級審計機關堅持以財政資金為主線,以國有資産資源為抓手,緊緊盯住工程建設、土地及資源出讓、國有資産管理和金融交易等關鍵環節,堅持深挖違法犯罪案件線索,頂住各方壓力,查核大量資料,核實海量數據,深入調查取證,高效、精準地揭露和查處了一批重大案件。
2011年1至11月,全國共審計12萬多個單位,促進財政增收節支1000多億元,挽回損失和節省投資1000多億元,提交報告和信息12萬多篇,推動建立健全規章制度4500多項,發佈審計結果公告4400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