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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劃撥了近20年的土地仍然需要補繳土地出讓金?
嘉寶集團(600622,SH)昨日(1月5日)發佈公告稱,旗下“嘉寶都市港灣”項目已按上海市的有關規定進行了開發建設,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上述項目需補繳土地出讓金12155萬元。因上述原因將影響公司凈利潤約4400萬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向該公司董事會秘書處進一步採訪獲知,上述地塊早在1992年就已劃撥給了項目公司——上海嘉宏房地産責任有限公司。
20年前就已經劃撥的土地,為何時至今日仍然需要補繳土地出讓金?是否也會波及上海的其他項目?對此,嘉寶集團董事會秘書處方面表示“原因複雜”,被要求補繳的原因不具普遍性,也不是公司原因造成的。上述需要補繳的土地出讓金,並非歷年來的拖欠,而是今年國家有關部門稽查中發現,並要求嘉寶集團予以補繳的。
中國指數研究院副院長陳晟表示,類似這種多年之後仍然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情況比較其罕見,上海此前幾乎沒有發生過。
上海易居房地産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進一步指出,企業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原因可能為原定的規劃建築面積有調整、土地用途發生改變等。
上海同策諮詢顧問有限公司研究總監張宏偉則認為,可能是對於長期閒置土地的一種懲罰性措施。而《每日經濟新聞》此前也曾報道過,國土資源部處理閒置土地時,曾醞釀徵收閒置地價。
而記者在國土資源部和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網站查詢了解到,涉及補交土地出讓金的地塊多為改變土地規劃用途,或者原先為劃撥地塊,而後又改變性質為經營性開發用地。
上海中原地産顧問有限公司研究總監宋會雍介紹,改變土地性質,正是目前補交土地出讓金最常見的原因。
網上房地産公佈的嘉寶都市港灣的預售許可證顯示,上述項目的土地來源正是“劃撥”,而非通過招、拍、挂所取得的經營性商品房開發用地。
如果僅僅因為土地來源屬於“劃撥”而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那麼上海類似的開發用地數量並不少,是否都存在要求補交土地出讓金的可能?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了上海多位房地産業內人士,他們均表示並未聽説過有關稽查。也沒聽説過有房企的劃撥地塊被要求補交土地出讓金的情況。
嘉寶集團董事會秘書處的工作人員介紹,造成土地出讓金補交的原因錯綜複雜,目前並不方便透露。但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並非因為企業自身原因導致,也不具有普遍性,不會在整個上海房地産業內複製這一現象。
而上述人士也承諾,未來有可能會將具體的原因公佈。對嘉寶集團20年後被要求再補繳土地出讓金一事,《每日經濟新聞》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