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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市民化成本達20余萬億 公共服務嚴重不均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4日 09: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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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政協委員奔走尋覓

  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的現實路徑

  本報記者 劉維濤

  他們出身農村,卻有著明確的城市夢想,遠離父輩眷戀的土地和故園,他們漸行漸遠;然而,儘管城市在他們手中越來越豐富,但融入光鮮的城市生活,卻有著重重阻礙。新生代農民工,一個充滿改變力量的群體,一個需要出路規劃和空間設計的群體。

  去年下半年,全國政協副主席鄭萬通率領全國政協委員視察團,先後赴農民工輸入大省浙江和輸出大省四川視察,視察的題目是“發揮新生代農民工在城鎮化進程中的生力軍作用”。

  深入工廠企業、職業學校、居民社區,廣泛聽取政府部門、專家學者、農民工代表、基層群團組織等各方面意見,專門召開會議研究論證,全國政協委員們馬不停蹄、上下求索,尋找1億多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的頂層設計和現實路徑。

  1.

  明確新生代農民工的政治定位

  技能培訓不足、維權力度不夠,醫療、養老、子女教育、住房等保障不到位,農民工及其子女在城市“進得去、留不下”……

  儘管政府多有舉措,社會高度關注,但顯然,工作仍處於破題階段,並未形成整體推進之勢。隨著視察的深入,委員們發現,政出多門、力量分散,政策缺位、錯位和貫徹落實不到位等現象普遍,因此也難以形成目標指向一致、集成效應凸顯的政策群、政策鏈。

  “這些問題的産生,客觀上是由於城鎮化和工業化不同步,地域、職業轉換與身份轉換不同步造成的,主觀上是因為對新生代農民工的政治定位還缺乏根本把握。”全國政協常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原副主任王金祥指出。

  視察團指出,必須明確新生代農民工的政治定位,進而形成從理論到實踐、從頂層設計到基層落實、從輸出地到接收地、從具體政策到人文關愛的統籌協調的制度體系,新生代農民工融入城市才能取得實質性和突破性進展。

  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入推進,傳統意義上的工人階級隊伍急速分化重組,農民工群體開始大規模地、歷史地登上舞臺。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底,農民工在加工製造業、建築業、採掘業及環衛、家政、餐飲等服務業中已佔從業人員半數以上。目前,新生代農民工佔我國2.3億職工人數的近一半,已經成為當代中國工人階級的重要組成部分,並將逐步成為主體。

  在視察過程中,視察團團長鄭萬通多次指出,在新的時代背景下,新生代農民工群體不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著中國工人階級的現在,也昭示著工人階級的未來。能否以他們為基礎和依託,重組中國工人階級隊伍,重塑中國産業大軍,重振中國工人階級雄風,事關黨執政興國的戰略任務和社會主義事業興旺發達根本目標的實現。

  應該看到,與傳統工人階級相比,新生代農民工群體具有訴求多元、組織化程度低、組織紀律性不強的特點,其政治信仰、價值取向有待加強,其職業技能、創新能力還有待提高。

  視察團建議,應切實加強對我國工人階級隊伍和新生代農民工群體現狀及發展演變趨勢的戰略研究,出臺有效政策措施,使新生代農民工的政治覺悟、理想信念朝著工人階級的先進性來轉變,使他們的流動性朝著相對穩定的方向來轉變,使其鬆散性朝著組織化的方向來轉變,從根本上強化工人階級的領導地位。

  2.  

  暢通制度渠道和産業通道

  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問題,沒有現成的國際經驗和歷史經驗可以照搬,必須大力破除現有體制機制障礙,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上形成突破和進展,進而帶動全局。

  改革戶籍和土地制度是繞不開的難題。中央已有既定方針,即逐步解決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就業和落戶。但農民工市民化快速深入推進,這項改革凸顯重要和緊迫。

  戶籍制度改革之所以推進乏力,根本在於附著在制度之上的教育、就業、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權益和福利,因此儘快剝離這些利益,成為關鍵環節,而途徑就是大力推進城鄉、區域間公共服務均等化。

  視察團認為,在農民工落戶問題上,應採取差別化政策:中小城市、小城鎮應儘快取消實現穩定就業創業農民工的落戶準入門檻;而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也應積極研究放寬相關政策,通過“積分落戶”等辦法,暢通新生代農民工融入城市的制度渠道。

  視察過程中,成都等地推行的“還權賦能”、“確權頒證”等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創新讓委員們眼前一亮。這項創新不僅對推動農民市民化進程發揮了積極作用,也有力推動了抗震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對於各地針對農村産權制度改革的探索,只要始終堅持農民自願和維護農民利益的根本原則,就應充分鼓勵、支持創新。”全國政協委員、國家統計局原局長李德水説。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一項調查顯示,約84.5%的新生代農民工沒有從事過農業,30%多在農村沒有承包地,40%多沒有宅基地,92.3%不願再回農村。同時,據測算,未來20年,我國仍將有2億—3億農民進入城市。

  沒有産業支撐,農民工進城就會成為空話。視察團形成的視察報告,將暢通産業通道進行了重點闡釋,認為應從産業佈局、區域格局和城鎮化模式上進行戰略性規劃。報告認為,中小企業、中西部地區和中小城市,是解決我國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問題的主渠道,並針對三個渠道,列出了相應的扶持措施。

  對中小企業,應逐步形成政策支持體系,深化增值稅、營業稅改革,合理調整中小企業社保資金繳納政策,對吸納新生代農民工就業較多的行業、企業實行稅費減免和財政補貼。

  對中西部地區,本著加強就業吸納能力,應出臺差異化的産業發展政策和區域扶持政策,引導更多勞動、資金和技術密集型企業向中西部地區轉移,鼓勵有資金、會經營、懂技術的新生代農民工向中西部“回歸”。

  對中小城市,應著力提高其産業集聚和人口承載能力,通過推進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和産業佈局合理化,實行向中小城市、小城鎮傾斜的産業、用地和財稅政策,引導農民就地轉移、就近發展,努力走出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民市民化協同推進的新路。

  3.  

  建立成本分擔機制和公共服務體系

  當前農民工市民化成本約為8萬元/人左右,以2.5億農民工為基數計算,總成本將達20余萬億元。分解到20年,則每年所需資金為1萬億元,約佔2010年8.3萬億元財政收入的12%左右。

  這是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一項測算,結果很明顯,解決這個問題的條件已初步具備,“現在的關鍵是要通過研究論證,明確中央政府、輸出地和輸入地政府、企業和農民工的各自責任,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擔機制。”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會長宋曉梧指出。

  視察報告列明了相關責任:中央政府應加大對農民工公共衛生、計劃生育、子女義務教育、就業扶持以及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支出補助力度,並且應更多地以常住人口而不是戶籍人口作為財政分成和轉移支付依據,健全中央財政對農民工集中地區穩定、長效的轉移支付制度。同時,享受了人口紅利的輸入地政府,也應更多承擔農民工市民化成本,主動加強對農民工主要來源地的經濟援助和對口幫扶。

  調查顯示,目前,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的比例分別僅為18.2%、29.8%、38.4%和11.3%,公共服務不均等,成為制約農民工市民化的最重要因素。

  “應以戶籍人口為統計對象,建立全國統一、真實可靠的城市人口信息系統和新生代農民工檔案庫,在此基礎上按照低標準、廣覆蓋、可接續原則,著力推進農民工社保、住房、醫療等制度建設,最終形成城鄉一體的公共服務體系。”全國政協常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副部長季允石説。

  視察報告詳細列舉了一系列措施:優化城鄉之間,義務教育、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間的教育資源配置,堅持“兩為主”原則,簡化手續、降低門檻,確保農民工隨遷子女就地入學;採取“培訓券”等多種方式,加強新生代農民工職業培訓特別是高級技能培訓,增強其就業競爭能力;儘快將已與企業建立穩定勞動關係的農民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將農民工納入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等政策享受範圍,多渠道、多形式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

  系統化的工作需要多方協同形成支持網絡。“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在聯絡服務新生代農民工方面具有天然優勢,應著力將基層組織活動與農民工利益訴求緊密結合,善於運用互聯網等新手段提高新生代農民工工作針對性和實效性。”全國政協常委、共青團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王曉指出,應積極促進與農民工工作相關的社會組織規範化發展,切實發揮其自治、自律、他律、互律作用。

  “對農民進城問題,從法律層面加以引導、扶持和規範十分必要!”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席王俊峰認為。據他考察,英國、日本、德國等國在工業化、城鎮化過程中,都出臺過專門法律,引導農民進城、遏制“城市病”以及農村凋敝等現象發生。王俊峰建議,應積極借鑒這些國家成功經驗,加快立法進程,對農民工權益維護、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城鄉一體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各級政府工作職責等作出明確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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