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開發商”毀林反拿生態補償款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30日 16: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據新華社電海南東方市墩頭灣的300畝海防林早在2002年就被毀掉了,海灘變成了沼澤泥塘。然而,在東方市國土環境資源局最新的“總規圖”中,這片區域仍標注為“林地”,承包管護這片海防林的農民領了9年“護林費”,“開發商”得到“退塘還林”補償款140多萬元。

  東方市八所鎮益興村黨支部書記文世強告訴記者,這片海防林原來是2米多高的臺地。上世紀80年代末,為了營造海防林,文兆欣辭去村支書職務,與村裏簽訂了400畝《租地種樹合同》。拉上王海二貸款請幫工,到2000年造林300畝。王海二還與市林業局簽訂了經營承包合同書。2001年底,當時的市領導帶著“開發商”許進東來到村裏,説是要在這片海灘上投資幾千萬元搞水産科研養殖,每年為當地繳稅100多萬元。碗口粗、六七米高的成片林子被毀了。300畝海防林後來變成了一片爛泥灘。

  後來發生的事情更荒唐。王海二説:“為阻止毀林,9年來我不斷上訪。東方市林業局為擺平這件事,2005年任命我為專職護林員,簽訂了‘海南省重點公益林管護合同’,每年的護林費也從1000多元調到去年的4800元。”

  更荒唐的事發生在今年年初,“開發商”許進東居然領到了鉅額“退塘還林”補償款。對此,許進東也覺得有一肚子苦水。當時東方市領導請他來投資,説優惠政策可以很特殊,“先上車後買票”把水産養殖先搞起來,哪知幾場颱風一來,投資全泡湯了。2009年東方市政府登出了他的“海域使用權證”,他現在是一無所有了。“現在政府給的140萬元只是補償。”

  東方市海洋與漁業局副局長趙承強告訴記者,當時市裏下了招商引資任務,前些年查出許進東開辦的公司沒有登記註冊,簽訂《海域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公章是偽造的,所以登出了他的海域使用證。東方市林業局生態辦主任麥明剛對記者説:“那片魚塘的確是許進東經營的,已經調查認定,因此發放了140萬元的補助費。”

熱詞:

  • 開發商
  • 毀林
  • 補償款
  • 海防林
  • 重點公益林
  • 生態補償
  • 東方市
  • 林地
  • 租地種樹合同
  • 海域使用權出讓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