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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東方市墩頭灣的300畝海防林早在2002年就被毀掉了,海灘變成了沼澤泥塘。然而,在東方市國土環境資源局最新的“總規圖”中,這片區域仍標注為“林地”,承包管護這片海防林的農民領了9年“護林費”,“開發商”得到“退塘還林”補償款140多萬元。
記者最近來到東方市墩頭灣被毀海防林地的現場,目光所及之處一片荒蕪,海浪一波一波地拍打、吞噬著失去海防林護衛的脆弱海岸。據當地群眾介紹,這片沿海基幹林區2002年就被毀,建了魚塘,後來魚塘被颱風打掉廢棄,海岸線退縮了300多米。
東方市八所鎮益興村黨支部書記文世強告訴記者,這片海防林原來是2米多高的臺地。80年代末,為了營造海防林,文兆欣辭去村支書職務,與村裏簽訂了400畝《租地種樹合同》。拉上王海二貸款請幫工,從很遠的地方用船運來淡水澆樹苗,到2000年就造林300畝。王海二還與市林業局簽訂了經營承包合同書。2001年底,這片海防林遭遇了噩運,當時的市領導帶著“開發商”許進東來到村裏,説是要在這片海灘上投資幾千萬元搞水産科研養殖,每年為當地繳稅100多萬元。碗口粗、六七米高的成片林子被毀了。300畝海防林後來變成了一片爛泥灘。
後來發生的事情則更荒唐。王海二對記者説:“為了阻止毀林,9年來我不斷上訪。”王海二拿出一摞造林護林合同苦笑著説:“東方市林業局為了擺平這件事,2005年任命我為專職護林員,簽訂了‘海南省重點公益林管護合同’,每年的護林費也從1000多元調到去年的4800元。海防林都沒有了,我還領護林費,我也沒辦法,我就把這錢拿來做了上訪的路費和伙食錢。”
更荒唐的事發生在今年初,“開發商”許進東居然領到了鉅額“退塘還林”補償款。記者採訪許進東時,他説他也覺得有一肚子苦水。當時東方市領導請他來投資,説優惠政策可以很特殊,“先上車後買票”把水産養殖先搞起來,哪知幾場颱風一來,投資全泡湯了。2009年東方市政府登出了他的“海域使用權證”,他現在是一無所有了。“我是東方市政府招商引資來的,修建魚塘投入了那麼多,現在政府給的140萬元只是補償,我還想要政府給賠償款。”
東方市海洋與漁業局副局長趙承強告訴記者,當時市裏下了招商引資任務,前些年查出許進東開辦的公司沒有登記註冊,簽訂《海域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公章是偽造的,所以登出了他的海域使用證。東方市林業局生態辦主任麥明剛對記者説:“那片魚塘的確是許進東經營的,已經調查認定,因此發放了140萬元的補助費。至於許進東當初毀林的事,我不在崗位上,不清楚。”
八所鎮益興村文書蔡培忠質問道,“一個毀林人不僅沒有受到法律制裁,還得到政府的補償,天底下哪有這樣糊塗的政府?”
海南大學王毅武教授説,毀林9年多,還給護林員發護林費,是荒唐事;給毀林的“開發商”發“退塘還林”生態補償款,更是“亂作為”,一定要嚴肅查處。 (記者金敏、王存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