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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城鎮化不能侵害農民權益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30日 10:4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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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12月29日電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日前舉行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指出,要更加重視維護農民在土地、財産、就業、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等方面的權益。一些專家表示,在工業化城鎮化加快發展的新階段,必須適應利益關係的深刻變化和社會進步的要求,以新的思路、新的舉措更好地維護農民權益。

  新農村建設:不能趕農民上樓

  溫家寶總理強調,農村建設應保持農村的特點,有利於農民生産生活,保持田園風光和良好生態環境。不能把城鎮的居民小區照搬到農村去,趕農民上樓。

  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副理事長李兵弟説,在城鎮化的大趨勢下,城市和鄉村分別承擔著不同的發展任務,推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並不是要消除這種空間發展上的差異,也絕不是要把農村變為城市,而是要求城市和鄉村在發展條件上要盡可能地公平,在發展成果上盡可能共享。

  “一般來講,農村要承擔起國家的糧食安全、生態安全、環境安全以及能源安全的重任,保證城鎮化的健康發展。”李兵弟説,“從這個角度講,新農村建設要符合農村自身發展特點,尊重農村幾千年來形成的自我平衡、自我循環的發展規律。”

  “我在調研時發現,有的地方給農民蓋樓高達32層,完全脫離了農民的生産生活。雖説現在一些地方具備了讓農民上樓的基本條件,但是應植根于農民自己的宅基地上,而非成片建設的模式,特別是要尊重農民自己的選擇。”他説。

  在新近召開的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上,住房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表示,2012年將加大村鎮建設力度,研究制定鎮和村莊規劃指導意見以及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管理辦法。

  對此,李兵弟認為,農民居住分散,必須做好以鎮域為基礎的整體佈局規劃,要和農村組織生産規模、政府公共設施配置、基層社會服務管理相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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