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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決議明年徵收"碳稅" 中國航空公司堅決説不
(中國民航報)
當地時間12月21日,歐盟委員會表示,將從明年1月1日起如期實施徵收航空“碳稅”的政策。當天,歐盟最高法律機構歐盟法院作出裁定,宣佈歐盟將要實施的這一政策未違反國際法,並駁回美國航空運輸企業就此提出的訴訟。
在歐盟法院作出這一裁定的當天,歐盟委員會負責氣候事務的委員康妮 赫澤高通過其發言人正式宣佈,儘管有眾多國家強烈反對,歐盟徵收航空“碳稅”的政策仍將如期實施。
消息公佈後,再度引發軒然大波。據新華社報道,美國運輸部在歐盟法院宣佈裁決後,立即發表公報指出,無論是在司法層面還是在政治層面,美國都強烈反對歐盟將其政策強加於他國的做法。
12月22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劉為民對此表態,中方反對歐方強行實施單方面立法的做法。他指出:“我們希望歐方慎重行事,以積極務實的態度,與包括中方在內的有關方面妥善協商處理此事。”
儘管遭到了各方反對,歐盟還是選擇一意孤行。
早在2008年,歐盟就通過了將國際航空業納入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的法案。該法案要求從2012年開始,全球航空公司在歐洲機場起降航班須為其全程碳排放向歐盟“買單”。具體徵收辦法是:以2004年~2006年3年全球航空公司飛往歐盟境內航班總量産生排放的平均值的97%作為免費額度。這一免費額度被具體分配給全球各航空公司,從2012年起,航空公司排放超過分配額度的,就要到歐盟碳排放交易市場購買碳排放額度。如果額度用不完,亦可以出售。
由於歐盟碳排放體系免費配額計算公式採取的是“祖父原則”,體現在溫室氣體減排上就是“航空公司歷史排放量越多,現在獲得的免費配額也就越多”,這顯然對處於發展中的國內航空公司而言,將形成極大的限制。
而正在大力拓展國際市場的中國航空公司將可能為該法案付出鉅額成本,早前估算的2012年購買碳排放配額的費用即為8億元,2020年則增至30億元以上。我國國航、南航、東航三大國有航空公司都被納入徵收碳排放費名單。除了國有航空公司外,包括春秋航空、吉祥航空等在內的民營航空公司,國泰航空等在內的港澳航空公司和多家貨運航空公司等都被納入名單,並分屬不同歐盟成員國管理。對於這一“綠色買路錢”,中國航空企業都持堅決反對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