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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船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就車船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相關內容答記者問
中廣網北京12月18日消息(記者 季蘇平) 今年2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12月5日,國務院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車船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將於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在車船稅法實施前夕,記者就車船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內容採訪了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
問:明年1月1日起,新的車船稅法開始實施。請問,新老車船稅稅制有什麼明顯的區別?
答:車船稅是對車輛和船舶按年徵收的一種稅。車船稅不是一個新稅種,早在1951年,我們就有車船使用牌照稅,後來又改為車船使用稅、車船稅。目前,車船稅是依據國務院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繳稅,明年1月1日起就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繳稅。新的車船稅法在徵稅範圍、計稅依據、稅收優惠和徵收管理等方面都作了一些修改和完善。與車船稅暫行條例相比,最大的區別是,新的車船稅法規定乘用車也就是核定載客人數在9人及9人以下的載客汽車要按發動機排氣量大小計徵車船稅,而之前的車船稅是按載客人數多少計稅。同時,新的車船稅法對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做出免徵或者減徵車船稅的規定。這一新變化體現了國家促進節能減排和保護環境的政策導向。
問:哪些人負有車船稅的納稅義務,哪些車船需要繳稅?哪些車船不需要繳稅?
答: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是車船稅的納稅義務人。其中,所有人是指在我國境內擁有車船的單位和個人,對於私家車來説,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説的車主;管理人是指對車船具有管理權或者使用權,不具有所有權的單位。
車船稅法所附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中列舉的車輛、船舶都需要繳納車船稅,具體有乘用車、商用車、挂車、其他車輛、摩托車和船舶六大類。
拖拉機、純電動乘用車、燃料電池乘用車、非機動車船(不包括非機動駁船)均不在車船稅法規定的徵稅範圍內,不需繳納車船稅。臨時入境的外國車船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車船,也不需要繳納車船稅。
問:新車船稅法規定的車輛和船舶的稅額是多少?稅負與之前相比變化大嗎?
答:車船稅法對乘用車的稅負,分別作了降低、不變和提高的結構性調整。比如,對佔汽車總量72%左右的乘用車,按發動機排氣量大小劃分七檔,對每一檔分別規定了稅額幅度。其中,對佔現有乘用車總量87%左右、排氣量在2.0升及以下的排量較小的乘用車,稅額幅度適當降低或維持不變;對佔現有乘用車總量10%左右、排氣量為2.0升至2.5升(含)的中等排量乘用車,稅額幅度適當調高;對佔現有乘用車總量3%左右、排氣量為2.5升以上的較大和大排量乘用車,稅額幅度有較大提高。對佔汽車總量28%左右的貨車、摩托車以及船舶(遊艇除外)仍維持原稅額幅度不變;載客9人以上的客車,稅額幅度略作提高;挂車改為減按貨車稅額的50%徵收。而將船舶中的遊艇單列出來,按艇身長度劃分為四檔,每米稅額為600元至2000元。
需要特別説明的是,車輛的具體適用稅額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照車船稅法所附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稅額幅度和國務院的規定確定。因此,納稅人辦理車輛車船稅納稅手續時,請關注自己車輛的登記地或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地的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具體適用稅額。船舶的適用稅額是由國務院公佈的車船稅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其稅額是全國統一的。
問:車船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增加了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答:車船稅法及實施條例增加了多項稅收優惠。一是對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免徵或者減半徵收車船稅,減免稅範圍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二是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對農村居民擁有並主要在農村地區使用的摩托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定期減徵或者免徵車船稅。三是對受地震、洪澇等嚴重自然災害影響納稅困難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確需減免稅的車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內減徵或者免徵車船稅。此外,車船稅法保留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公共交通車船給予定期減、免稅等優惠政策。
問:機動車的車船稅應如何繳納?繳納時間有何規定?2012年新購置的車船,怎麼繳納車船稅?
答:繳納機動車車船稅有兩種方式:一種方式是納稅人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船稅;另一種方式是納稅人在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時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
納稅人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車船登記地;依法不需要辦理登記的車船,納稅地點為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所在地。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保險機構所在地。需要注意的是,由於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為機動車車船稅扣繳義務人,因此,納稅人在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時,應當一併繳納車船稅;如果已經自行申報繳納了車船稅,應當提供機動車的完稅證明。
特別提醒廣大納稅人,明年是車船稅法實施的第一年,請納稅人在辦理繳納機動車車船稅手續時,要按照車船稅法和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提供反映排氣量、整備質量、核定載客人數等與納稅相關信息的相應憑證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納稅人在辦理機動車相關登記和定期檢驗手續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對車船稅完稅情況實施核查,對沒有提供依法納稅或者免稅證明的,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車船稅是按年申報,分月計算,一次性繳納。具體申報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車船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取得車船所有權或者管理權的當月,以購買車船的發票或者其他證明文件所載日期的當月為準。對於2012年新購置的車船,購置當年的應納稅額自納稅義務發生的當月起按月計算,應納稅額為年應納稅額除以12再乘以應納稅月份數。
問:對減輕納稅人的辦稅負擔,稅務部門如何考慮?
答:車船稅納稅人眾多,且多為自然人,為了方便納稅人繳稅,切實減輕納稅人的負擔,稅務部門考慮到納稅人的實際困難,做出以下兩條規定:
一是納稅人在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時一併繳納車船稅,保險機構所在地即為車船稅的納稅地點。這樣可以方便車主在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同時履行納稅義務,為納稅人節省時間,降低成本。保險機構已代收代繳車船稅的,納稅人不需要再向車船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車船稅的相關信息。
二是納稅人在車船稅法實施後已經提供過與納稅相關信息的憑證的,以後年度可以不再提供這類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