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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西德興市,江西銅業集團下屬企業多年來將廢水排入樂安河,禍及下游數十萬群眾。但礦山企業和環保部門卻稱,德興早在唐宋年間就開始採銅,污染主要是由於歷代廢棄礦區産生,現代企業不應代歷史受過。(12月8日《京華時報》)
在嚴重逼仄的現實問題面前,拒絕承認檢討當下的過失,而將責任輕鬆地推卸給含混其辭的歷史,拿所謂的“歷史原因”説事,在今天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原本並不算是什麼新鮮做法。
雖説如此,上述江西樂安河污染事件之中,當地礦山企業和環保部門所謂“不應代歷史受過”的説辭,無疑仍然極為雷人、讓人瞠目不已——它並不僅僅是一般地尋找歷史原因推卸責任,而是將這種責任一竿子支到了1000多年前遙遠的“唐宋年間”。
可惜的是,如此佻蕩怪誕的“歷史”説辭,除了見證其誣古之大膽、卸責之無恥之外,當地礦山企業和環保部門並沒有提供任何可資憑信的證據,我們所能看到的全是完全相反的證據。如據當地群眾介紹,樂安河嚴重污染主要是近幾十年的現象,“近20年來全村沒有一人通過徵兵體檢,僅癌症患者就有70多名”。
其實,即使退一萬步講——今天的污染確實是“由於歷代廢棄礦區産生”,但作為歷史的繼承者,今人須為古人為自己祖先的行為承擔應負的歷史責任,這原本就是十分合情合理的責任邏輯。事實上,正是基於這樣的邏輯,在眼下正召開的德班氣候變化會議上,發達國家也才會被再次要求承擔大規模減排責任。否則,一旦拿“歷史”説事,便可以將責任推得一乾二淨、自我豁免,“不應代歷史受過”,那還談何“對歷史負責”、談何“繼往開來”?
同時,必須充分意識到,縱然污染確係“歷史原因”形成的,但它造成的危害和後果卻完全是現實當下的——如污染對自然生態環境、對人身健康造成的巨大危害和後果,而解決這種緊迫的現實危害和後果,避免其態勢的不斷惡化,今天的當事企業和政府顯然責無旁貸。(張貴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