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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標案 蘋果在華敗訴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08日 17: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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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深圳市中級法院一審駁回了蘋果要求認定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就平板電腦“iPad”商標侵權等訴訟請求。這意味著大名鼎鼎的iPad在中國大陸正面臨被迫改換名稱的威脅。英國《金融時報》今晨發表評論認為,若蘋果敗訴,iPad的在華銷售有中斷的可能。

  報道援引唯冠一方代表李素(音譯)的話指出,唯冠希望法院的這項決定能夠促成蘋果與其(就此事)早日協商。

  報道稱,過去三個季度以來,通過北京、上海的直營店以及1000多家經銷商銷售iPad,蘋果的盈利有了顯著增長。

  據業內法律人士分析,如果蘋果上訴後依然敗訴,蘋果若想繼續在中國大陸使用iPad商標,需要就商標權轉讓事宜進行談判,依據iPad目前的影響力和品牌價值,蘋果難免要出重金購買。

  否則,蘋果就必須停止侵權行為,這就意味著蘋果以後將不能在中國大陸銷售iPad平板電腦了。

  ●事件回顧

  從2000年開始,唯冠國際控股公司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個國家(地區)註冊了iPad商標。當時蘋果尚未推出iPad平板電腦産品。

  2006年,唯冠一個下屬部門將“iPad”商標以35000英鎊的價格賣給了一家名為“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的英國公司。後來,這家公司又將“iPad”商標使用權轉讓給了蘋果公司。

  不過,不久前唯冠發表聲明稱,這家英國公司向蘋果轉讓“iPad”商標使用權的範圍並不包括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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