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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家科技公司委託宅急送運送24台索尼牌筆記本電腦,不料途中丟失了17台,損失達9萬餘元。記者昨天獲悉,因科技公司未對電腦進行保價,順義法院一審判決宅急送只需按照每公斤20元的標準賠償1660元。
科技公司訴稱,去年7月,公司委託宅急送公司運輸共24台筆記本電腦,因宅急送在運輸途中出現重大失誤,致使其中的17台電腦丟失,收貨方僅收到7台電腦。後公司多次向宅急送要求照價賠償,均遭拒絕,故起訴要求宅急送賠償17台筆記本電腦的損失共計94976元,並負擔案件訴訟費。
開庭時,宅急送承認確實為科技公司承運了24台筆記本電腦,也認可其中有17台筆記本電腦丟失,但提出科技公司並未就上述貨物進行保險或保價,因此,宅急送僅同意按照運單背書條款約定的賠償標準,即同意按照24台筆記本電腦的總重量83公斤、每公斤20元的標準賠償貨物損失1660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關於賠償的具體數額,涉訴運單的背書條款有明確約定,宅急送也已採取合理方式提請科技公司注意上述條款。因此,法院一審判決宅急送賠償科技公司1660元。目前,科技公司已向市二中院上訴。
記者裴曉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