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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組合拳"梳理煤電關係 適度減少火電虧損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01日 09:5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經濟參考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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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喧鬧已久的煤電博弈最終以“漲電價、限煤價”的結果告一段落。

  11月30日,國家發改委召開發佈會宣佈,從12月1日起,銷售電價每千瓦時平均上調約3分錢,而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制度,80%的居民戶電價不做調整。同時對電煤價格進行臨時干預,合同煤漲幅不得超過5%,電煤市場交易價格每噸不得超過800元。

  根據發改委30日的通知內容,自2011年12月1日起,全國發電企業平均上網電價每度上調2.5分,燃煤電廠平均提高2.6分,將隨銷售電價徵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由現行每千瓦時0.4分錢提高至0.8分錢,安裝脫硝裝置的電廠進行每度電0.8分錢補償。如此之下,全國銷售電價每千瓦時平均提高約3分錢。

  同時,還將實施階梯電價,即按居民每月用電量分成三檔,第一檔是基本用電,按照覆蓋80%居民的用電量來確定,價格保持不變。第二檔是正常用電,按照覆蓋95%的居民家庭用電來確定。超過第二檔的電量為第三檔,電價提高幅度將加大。和2010年的徵求意見方案不同的是,此次增加了一個免費檔,即對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家庭設置每戶每月10度或15度的免費電量。此次居民電價暫不上調,由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具體方案,履行價格聽證程序後實施。

  在電價上調的同時,發改委亦對煤炭發出限價令,規定2012年度合同電煤價格漲幅不得超過上年合同價格的5%。

  同時,要求秦皇島等環渤海地區主要港口5500大卡電煤平倉價最高不得超過每噸800元;通過鐵路、公路運輸的電煤市場交易價格,不得超過煤炭生産經營企業2011年4月底的實際結算價格。此外,還將全面清理整頓涉煤基金和收費,各省級政府違規設立的涉煤基金和收費必須在2011年12月31日前進行整改。

  發改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表示,這套“組合拳”是基於當前國民經濟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的慎重決策,目的是逐步理順煤電關係,保障迎峰度冬期間電力供應,促進節能減排。“適當調整電價,對抑制高耗能行業不合理電力需求、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緩解前期煤炭價格上漲對發電企業成本增支壓力,促進煤炭、電力兩大行業協調穩定發展,都將發揮積極作用。”該負責人稱。他同時指出,在調整電價的同時,如果不適當控制電煤價格上漲偏快的勢頭,將不可避免地導致發電企業成本繼續快速上升,重新陷入經營困難,甚至造成煤、電價格輪番漲價。

  作為博弈雙方的煤電企業對於發改委的這套“組合拳”自然評價不一。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研究室主任沙亦強認為,電價上調對火電企業有利好作用,但普遍計算的話,2.6分的上調幅度還無法使火電企業扭轉虧損的局面。

  而在煤炭企業看來,發改委“漲電價、限煤價”的做法意味著在這場煤電博弈中電力企業的大獲全勝“只干預重點合同煤價格還可以理解,但如此大範圍、大強度地限制市場煤價,是讓煤炭回歸到了計劃經濟。”一位煤炭專業人士告訴記者。

  對此,專家普遍認為,電價上調範圍基本符合預期,會對緩解火電虧損起到一定作用,但實行煤炭限價有悖于市場化,而且執行起來可能會有難度。所以説,這套“組合拳”更是一種短期行為,從長遠來看,關鍵還是必須走市場化的改革路子,建立煤電聯動的長效機制。“這次電價上調,火電虧損情況會有所好轉,暫時可以緩解目前最緊迫的電荒問題。”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表示,現在全國電力緊張形勢日趨嚴峻,發改委在此時調整電價是別無選擇。

  他同時指出,發改委選擇在調電價的同時,選擇限煤價是為了防止電價漲後煤炭跟漲,但這只是暫時的作用,而且對煤炭限定最高價有悖于市場化,所以在此次危機過後,發改委還是要思考建立煤電聯動的長效機制。而此次居民用電試行階梯電價可以説邁出了改革很重要的一步。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煤炭經濟研究院邢雷副教授也認為,電價上調是在預期之內,而實行煤炭限價則不符合市場化的改革方向,“實行煤炭限價執行起來可能有難度,甚至還可能造成生産減少、需求增強的可能,使得煤炭再次出現緊張。這種臨時性的措施短期內可以保證市場穩定,但最終還是要繼續走市場化改革的路子。”

  而對於清理整頓涉煤基金和收費的舉措,邢雷則認為可以降低煤炭企業的成本。但他同時擔心其是否能落到實處,“一些地方政府會不會真的取消,什麼時候取消還都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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