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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層調低IPO門檻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01日 06: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雲南信息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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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份,監管部門向各家券商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證券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有關審慎性監管要求的通知》,將券商IPO申請涉及業務範圍擴大,旨在引導符合條件的優質券商平穩有序上市。此次的《通知》則將業務範圍從原來的經紀、承銷與保薦、資産管理三項業務擴張到六項,新增了投資諮詢業務、財務顧問業務及新業務。但要求,申請IPO的券商必須在經紀業務、承銷與保薦業務和資産管理業務三項業務中有一項業務近兩年均位於行業中等水平以上。《通知》同時指出,上述主要業務中有兩項業務凈收入近兩年均位於行業前十名的券商,可不要求其“具有良好的成長性”。

  銀河證券11月28日發佈研報稱,《通知》的主要目的在於降低券商IPO門檻,增加券商投顧、財務顧問及新業務作為評價券商上市標準,體現了監管部門對券商行業多樣化發展的支持。未來,在各個業務領域表現優異的證券公司都有可能獲得IPO機會,而不再拘泥于在經紀業務、投行業務和資管業務的綜合實力。目前,A股市場共有17家上市券商,未來,隨著監管層對券商上市門檻的調整,將有更多的券商上市。

  此前,由於通過IPO上市要求嚴格,而不少券商業績平平難以“合格”,於是選擇通過借殼上市,並且借殼上市手續簡單,重組收益大,相對來説“等待”的時間也較通過IPO上市耗時短。不過從近幾年的幾宗券商借殼上市案來看,借殼上市的優勢也在慢慢褪去,廣發證券借殼上市花費三年多時間,國海證券也耗時逾四年半,而首創證券已經等待了快五年還是杳無音訊,借殼上市之路同樣漫長艱辛。再加上,證監會8月份發佈的《關於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與配套融資相關規定的決定》,這一文件明確了借殼上市的定義以及標準,且明確表明,由於某些行業的特殊性,在證監會另行出臺規定之前,金融機構和創業投資等特殊行業的企業不適用於借殼上市新規。看來,券商“不得不”放棄借殼上市。而目前IPO上市的“標準放寬”,恐怕更多的券商會主動選擇通過IPO方式上市。

  除了上市券商通過融資方案來補充資本,目前還有越來越多的非上市券商也迫切希望通過IPO來擴充資本金、提高凈資本。券商人士表示,監管部門拓寬券商IPO申請涉及業務範圍,旨在引導國內券商業務向專業化、多元化、創新化轉變,以增加收入來源。對於傳統三項業務領先優勢不明顯的券商來説,可以通過差異化發展,憑藉“新三項”業務優勢衝刺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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