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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券逾八成哈根達斯團購券無法兌換被指違約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30日 11: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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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經記者 蔣佩芳 發自上海

  繼傳出欠薪、裁員等消息後,24券近日又傳來噩耗:被消費者告上法庭。

  日前,消費者李女士(化名)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投訴稱,她在24券哈爾濱站上團購的2400多張哈根達斯券,除了已兌換的453張外,剩下的1947張因24券無貨而未能兌換,至今24券仍未履行當初的合同,也拿不出妥善的解決方案。

  李女士所遇的事情並非個案。另一濟南消費者馬先生(化名)亦表示,他在濟南站團購的總價值16000元的160部三星手機,24券也未能兌換。

  24券哈爾濱站相關工作人員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確有收到李女士相關的兌換碼1974個。事情發生後已向總部彙報,24券總部給出的答覆是:産品不足只能予以原路返還。至於對方要求兌換之前未兌換的哈根達斯抵金券,這不太可能,並且24券也沒有承諾過。

  IT法律人士趙佔領表示,由於團購網站原因導致團購券過期,消費者沒有過錯,團購網站構成違約,消費者依據合同法可以選擇繼續要求兌換,也可以要求退款並賠償機票費、通信費、誤工費等費用。

  2400份抵金券只兌換453份

  2011年8月,24券哈爾濱分站開展團購 “哈根達斯冰激淩”優惠活動,原價50元的抵金券只賣38元,取券地點為道裏區紅專街79號歐柏林大廈6樓即24券哈爾濱分站,該券只能在哈爾濱地區消費。

  李女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考慮到數量較大,她曾致電哈爾濱站客服是否有足夠的抵金券提供,在取得肯定答覆後,她于2011年8月28日共購買了該站的哈根達斯冰淇淋抵金券2400份,支付價款9萬多元 (網頁上寫明:“代金券可購多張,單次消費不限使用數量”)。

  按照24券要求,在購買後專程從上海來到哈爾濱分站兌換抵金券時,24券只給兌換453份,餘下的1947份不予兌換,理由是李女士違規使用禮包。但是,24券對禮包的使用説明為:“禮券有效期:自團購結束之日起6個月,無消費限制”,“禮包可購買24券精品商城任意商品”。

  隨後,24券方面又以沒貨為由拒絕支付,李女士認為,哈根達斯連鎖店為國際知名企業,目前仍在經營,24券完全可以去哈根達斯購買,不存在沒貨的理由。其間,李女士多次與24券溝通,但24券均不給付,只表示退還李女士的已付價款。而李女士不認同這種退款方式,認為24券不誠信,堅持要求對方把貨補齊,這令雙方協商進入僵局。10月24日,李女士一紙訴狀將24券告上法庭。

  “近期,24券頻頻傳出了欠薪、裁員等消息,我現在已支付的團購費加上律師費超過7萬,案子剛在11月初被同意受理。我現在就擔心官司還沒打,24券就破産了。或者我官司雖然贏了,但損失更大。”李女士明確表示。

  法律人士:24券已構成違約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輾轉聯絡上了24券哈爾濱站相關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表示,確有收到李女士相關的兌換碼1974個,但抵金券確實無法滿足李女士的兌換需求。

  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24券之所以推出38元哈根達斯抵金券,通常是向商家購買後才進行團購的。8月30日結束的哈根達斯抵金券團購,在説明中確實沒有數量限制,當時也沒想到會有消費者如此大量購買,特別又是同一消費者,以正常情況來看,個人購買數量不應那麼多。

  “相關人員通過後臺系統查詢發現,李女士大量使用銷行返利,包括使用24券的優惠券、一些虛擬幣等來購買線上産品。通常情況下,虛擬幣在24券使用中只適用於經濟商城,不適用於主頁面的購買,我們承認在這方面我們有技術手段的缺陷,才導致了事情的發生。”

  但該工作人員同時表示,事件發生後已向總部彙報,總部給出的答覆是,産品不足只能予以原路返還,使用優惠券就退優惠券,使用現金就返還現金。至於對方要求兌換之前未兌換的哈根達斯抵金券,這不太可能且24券也沒有承諾過。

  趙佔領認為,在此事件上24券已構成違約,按原路返還的處理沒有問題,但消費者也可依據合同法選擇繼續要求兌換剩餘的哈根達斯抵金券。而針對另一濟南消費者的問題,由於24券出現的技術缺陷讓消費者鑽了空子,如果24券能證明消費者違反活動規則,購買行為無效的話,仍應該予以退款,否則違反民法通則的規定,構成不當得利。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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