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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上海一機關車庫內停放的公車。 新華社發
公車改革舉步維艱,備受公眾關注。然而,近日國務院有關部門下發的兩份文件卻給“沉睡”的公車改革注入了活力。
車改17年
似乎一直“挂空擋”
從1994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頒發《關於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算起,我國公車改革已進行17個年頭。如果從2003年正式啟動“公車拍賣”、“公車貨幣化改革”等措施算起,深度公車改革也有8年了。但是,年復一年的公車改革,似乎一直挂著“空擋”,沒有真正起步。超編配車、公車私用、車輪腐敗的勢頭依然強勁。
縱觀車改歷程,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分析説,公車浪費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首先是購買環節,存在超編制、超標準配備使用的問題。其次是使用環節,公車私用現象嚴重。一項調查顯示,公車使用存在“三分天下”的局面,即辦公事佔三分之一,領導幹部及親屬私用佔三分之一,司機私用佔三分之一。最後是維修保養環節。權威調研結果顯示,一些單位一輛公車一年僅維修費用就高達10萬元以上,甚至有的公車一年竟更換了40多個輪胎,平均每週換一個,其中漏洞可想而知。
“這正是政府官員貪婪的表現。”廣東省深圳市人大代表、深圳市人大計劃預算委委員鄭學定坦言,公車改革實施者本身就是既得利益者,這是個繞不開的難題。
通過多年觀察,葉青將公車改革的阻力歸納為兩點:“一是待遇論,領導幹部往往會有一種傳統思維,認為達到一定職務就應該享受一定的待遇,應當使用公車。二是安全論,很多人認為,領導幹部想的事情多,又做事又開車,不安全。”
葉青表示:“如果這兩個觀念不轉變,公車改革難以推行。”
向社會化方向努力
公車改革有望破冰
11月19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門聯合發文,明確要求排氣量不超過1.8升,價格不超過18萬元。這比此前的標準降了2萬元。
11月21日,國務院法制辦公佈《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下稱管理條例)並公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管理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進公務用車社會化改革”。
記者注意到,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超編制、超標準配備的公務用車,違反規定接受的捐贈車輛或者配備的越野車,增加高檔配置或者豪華內飾的公務用車,由本級政府公務用車主管部門收回和處理。
“法條已賦予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對各個部委超標車輛的沒收權,能否嚴格執法,就要看機關事務管理局能不能挺過人情關。”葉青説。
“如果實施社會化改革,監管就相對容易得多。單位去租車時需要登記,自然就進入了監控程序。”葉青説,不管怎樣,兩個規定明確了公務用車實施社會化改革的方向,這意味著公車改革向前推進了一大步,破冰有望。 據《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