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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慣例,2012年電煤合同談判即將拉開帷幕。面對煤、電兩方年年因價格分歧而拉鋸的局面,國家發改委日前定調2012年度重點合同煤價格:最高可漲5%。不過由於仍遠低於目前市價,煤炭企業普遍反映難以接受。今年也不排除重蹈往年“煤企無奈簽約、第二年拒不執行”的覆轍。
據悉,國家發改委近日召開了一場電煤價格政策專項座談會,並提出兩條指導意見:2012年年度重點合同煤價格最高可上調5%;包括秦皇島港在內的北方港口5500大卡熱量的電煤現貨價格不得高於800元/噸。由於每年年末的談判期內,煤電企業均因價格矛盾爭執不下,因此有分析認為,國家發改委此舉意在一錘定音以保證完成雙方重點合同煤的簽訂任務。
對此,賣方煤炭企業普遍表示價格過低,難以接受。河南義馬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從煤炭企業來看,即使上漲5%也太低了。“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不應該再給煤炭限價,這樣體現不出煤炭應有的價值。”該負責人稱。但其也表示:“雖然無可奈何,但也必須執行。”
實際上,為了在每年最後一個月內完成簽訂重點合同煤的任務,發改委幾乎都要提前公佈“最高限價”。國家發改委曾在2010年底明確要求,2011年重點合同電煤價格要維持2010年水平不變,不得以任何形式加價,也就是仍維持每噸520元的價格。2012年上調5%之後,重點合同煤價格為每噸546元。而據秦皇島煤炭網數據顯示,目前環渤海地區4500大卡的動力煤綜合平均價格為每噸640-650元,5000大卡每噸為740-750元,5500大卡動力煤價格每噸為845-855元。這也就意味著發改委規定的重點合同煤價與市場價每噸最低相差100元,最高可達300元。
雖然以往煤電雙方都會迫於政策壓力完成合同簽訂,但第二年的執行率卻始終不高。據報道,今年電煤重點合同的兌現率最低僅30%。因此,有業內專家表示,今年很可能又進入這樣一個惡性循環。
煤炭專家李朝林認為,雖然重點合同煤有利於保障發電企業的利益,但現在有部分電力企業拿到重點合同煤之後不是用來發電,而是通過下面的燃料公司按照市場價再轉手倒賣給電力公司,雖然發電業務虧損,但這中間的差價卻被發電企業自己的燃料公司賺取,實現盈利。(記者 高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