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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央視調查發現,一種藥物從藥廠出廠價到醫院的終端價格,中間各環節中間利潤高達2000%以上。專家指出,政府實行藥品招投標政策的初衷為了遏制藥價虛高,結果卻被利益團體鑽了空子。(《新京報》11月14日)
馬克思曾説:“如果有10%的利潤讓人瘋狂,有50%讓人不顧一切,有100%的利潤可以挺而走險,有300%的利潤,可以踐踏人間一切法律。”而每支規格為0.3克2毫升的克林黴素磷酸酯注射液出廠價只有0.6元左右,在北京中標價是每支11元,順加15%之後,到醫院執行的零售價是每支12.65元,這中間的利潤可是高達2000%以上,它足以讓一眾利益集團嘯聚而來,瘋狂嗜血,罔顧社會法律與道德。
這其中醫藥代表與醫院、醫生首當其衝,因為在虛高的藥價中,其中一部份的利潤流入了醫藥代表囊中,但更重要的是醫院與醫生,因為只有醫院和醫生拼命地用藥,才能讓如此之高的藥不斷被賣出去,進而醫藥代表與醫院與醫生才有灰色收入可言。
然而,無論是醫藥代表還是醫院與醫生,他們都離不開衛生行政的中標價。據報道,從2001年開始我國全面推行藥品集中招標,規定所有公立醫療機構使用的藥品必須實行競價採購,價格由當地的省級藥品集中採購管理辦公室審定公佈。這個審定公佈的價格叫作中標價,而中標價是醫院採購藥品的最高限價,醫院賣出時藥品時最多只能順加15%,而這15%是陽光和公開的,所以,醫藥公司的中標價只有是虛高的,只有將0.6元的價格抬高到11元,如此才以讓出大量的利潤給醫藥企業、醫藥代表與醫院、醫生。
如果嚴格遵守國家的規定,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按照合理的價格採購藥品,那麼賄賂就不太可能發生,而藥價肯定不會畸高。因為一個合理的價格對於醫藥公司來説,只存在合理的利潤,它也就不可能拿出巨大的利潤來讓利於醫藥代表與醫院、醫生。醫院採購價也大幅度地降低,他們出售給患者的藥價也就能降下來。但問題在於,制度在執行中成為了擺設,所謂的公開招標被某些人玩弄于股掌,這裡面涉及到更深的利益集團,就是醫藥公司與衛生行政部門。在業界都知曉,醫藥公司公關衛生部門,而醫藥代表公關醫院和醫生。一支0.6元的藥品被醫藥公司以4元的價格賣給醫藥代表,這中間巨大的利潤,其中一大部份極可能就是被“公關”衛生行政部門了,因為,如果醫藥公司不進行公關,那麼一支0.6元的藥品就絕對不可能以高達11元的價格中標。而沒有這11元的中標價,醫藥代表也不可能有足夠的利潤去賄賂醫生和醫院,藥價也就不會畸高了。
因此,只有抓住了衛生行政部門,抓住了藥品招標採購機構存在的問題,才抓住了藥價畸高的關鍵,才可能對症下藥。事實上,衛生行政部門下屬的藥品採購機構才是藥價畸高的最大利益集團,他們處於整個食物鏈的最上流,主宰著其他利益集團的生死存亡的命脈。這具有極大的反諷意味,本來國家加強行政控制,讓衛生行政部門來主管藥品招標,目的是降低藥價,現在的結果是藥價反而進一步推高了,而推高藥價的最大推手恰恰是“集中採購”背後的行政權力。
俗話講“擒賊先擒王”,治理虛高的藥價,就得治理藥品招標環節,治理招標機構。這就需要紀檢檢察機關不光去查處醫院和醫生的腐敗案件,更要大力查處發生在衛生行政部門中的賄賂案件。其次,藥品的招投標應該更加中立、公平、透明和公正,中標應當由專家、社會代表、患者代表參與,中標的藥品和價格都必須向社會公開、公示。
本文作者係檢察官。文中所述僅代表其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