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深交所11月28日發佈《關於完善創業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徵求意見稿),主要內容包括:一、豐富退市標準體系,增加兩個退市條件;二、完善恢復上市的審核標準,不支持通過“借殼”恢復上市;三、縮短現行部分退市條件的退市時間,加快退市速度;四、改進創業板退市風險提示方式;五、實施“退市整理期”制度,設立“退市整理板”。
其中,新增的兩個退市條件為:1、連續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創業板公司在最近36個月內累計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三次的,其股票將終止上市。2、股票成交價格連續低於面值,創業板公司股票出現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將終止上市。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