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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2月10日起,本市調整普通住房平均交易價格。這意味著,大量因房價上漲而導致的“偽豪宅”將回歸普通住房的範圍,交易時可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
昨天,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發佈《關於公佈本市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通知》,放寬北京普通住房認定中的房價標準。新標准將于12月10日正式執行,為市場預留了一定的政策適應期。
業內人士上午分析認為,普通住房標準的調整是大勢所趨,這一政策的出臺將利好期房、存量房購房者,免去本不應承擔的稅負。
政策 標準
新普通住房 得同時滿足仨條件
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同時滿足三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於按該通知標準確定的所在區域普通住房平均交易價1.2倍以下。
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納稅人在今年12月10日(含)以後申報繳納契稅的,以及存量住房交易的納稅人在12月10日(含)以後辦理存量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的,都將按照新標準認定是否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新標準價格 南北城有區別
根據通知,普通住房平均交易價格從過去的“按環線確定套總價上限”調整為“按全市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結合區位調整系數”確定。同時,不再按照房屋總價來計算價格標準,而是以每平方米的單價計算。
其中,全市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為2010年成交均價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8萬元;區位調整系數按照環線區域和方位不同分為七檔,分別為:四環內北部1.8、南部1.6,四至五環北部1.5、南部1.3,五至六環北部1.2、南部1.0,六環外0.8。南、北部地區以蓮石西路經廣安門內大街至京沈高速公路一線為界劃分。
認定標準最高的四環內北部地區達到38880元/m2,最低的六環外地區也達到了17280元/m2。
新標準計算公式:每平方米價格上限=平均交易價格(18000元/平方米) 調整系數 1.2
政策 優惠
個人買房 減徵收契稅
符合新的普通住房標準能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個人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減半徵收契稅。
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記者 陳斯)
四環至五環南
調整系數:1.3
價格上限:28080元/平方米
五環至六環南
調整系數:1.0
價格上限:21600元/平方米
四環內南
調整系數:1.6
價格上限:34560元/平方米
六環以外
調整系數:0.8
價格上限:17280元/平方米
四環至五環北
調整系數:1.5
價格上限:32400元/平方米
四環內北
調整系數:1.8
價格上限:38880元/平方米
五環至六環北
調整系數:1.2
價格上限:2592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