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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日前接近國家發改委人士向記者透露,“國家相關部門已經確定將在民用領域,實行階梯電價與階梯氣價改革。”這意味著,居民階梯電價徵求意見一年之後,即將付諸實踐;而階梯氣價也將在地方試點基礎上,推向全國。
居民用“電氣”實施階梯式改革,不僅是節能降耗的需要,而且也切合我國能源改革的方向。特別是隨著目前C PI三個月來持續走低,物價已進入實質性拐點,更給階梯電價與階梯氣價變革帶來難得的契機。
實際上,儘管大多數公眾以及專家學者,對這兩項階梯價格改革持贊同態度,但坦率地講,無一例外公眾要多掏錢———階梯基本都是只上不下,已成為民生用品漲價的標誌性符號。
階梯“電氣”價的內核,在於用戶之間合理分配負擔,而不能只顧給企業創收;在於節能減排,而不能讓社會整體福利受損。可是,令人憂慮和擔心的是,此舉卻沒考慮用戶間利益分配問題,譬如,實施階梯電價後的增收效益,國家發改委只列出了三個粗線條,一是彌補節能減排等環境成本增支因素,包括脫硫成本增加等;二是用於居民用戶電表改造支出;三是彌補由於燃料成本上漲增加的電網企業購電成本。倘若實施這種用途方案,不但不能充分體現公共政策的惠民性,也會讓社會整體福利嚴重受損。
就眼下而言,圍繞著階梯“電氣”價改革將是多方利益博弈的過程。對國家,實施階梯“電氣”價改革既能緩解能源緊張,又能促進節能減排,必然會力挺這項變革;作為電力和天然氣企業,無疑是此次改革的直接受益者,對這項改革當然會持贊同態度。但普通老百姓,很可能會對這項公共政策抵制或反對,因為,實施階梯電價和階梯氣價,將會加重普通居民的經濟負擔。
歷史經驗告訴我們,任何改革都必須以切實保障民眾利益為著眼點,不能讓社會整體福利受損,這是評判任何一項改革成敗的重要標尺。電價和氣價改革亦然。筆者以為,若想讓社會整體福利在階梯電價和階梯氣價改革中不受損害,關鍵是要重新調整現有利益分配格局,運用超強的公共管理智慧,防止階梯價格改革讓企業獨享好處。
具體講,一方面,要架構補貼機制,保持整體“電氣”價格不變。在“電氣”價格整體水平穩定的前提下,高檔上提高價格,低檔上降低價格,實現“電氣”價格有漲有落,總體上保持平衡。尤其是,要對高消費用戶加價,補貼用量小的用戶,同時,在“電氣”價變革的進程中要確保弱勢群體的“電氣”費支出維持基本穩定。各地在具體實施的時候,應出臺一些更詳細的、針對中低收入家庭的相關優惠補貼機制,這不僅能體現公共政策的善意,達到節約用電用氣的初衷,也使階梯價格改革趨於公平與合理。
而且,在居民用“電氣”階梯價格改革之前,電力和天然氣行業應該在清理內部員工福利電氣、改變高福利高工資狀況、消解漲價壓力等方面體現責任擔當,不把漲價重壓一股腦地傳遞給最終消費者。(吳睿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