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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人保部就《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草案)》徵求意見。根據草案,企業繳納險種將從養老、醫療、失業險三項擴至五項,新增工傷和生育險。企業若未按時繳納,可由企業銀行賬戶劃撥或拍賣企業資産強制徵繳。(11月16日《新京報》)
三險擴五險,作為受益者之一,我本人是很贊成的,估計絕大多數企業員工也會贊成。但是如果問問企業老闆們,意見很可能出現分歧。那些壟斷企業,它們可能説無所謂;大型盈利企業,可能還撐得住;但中小微利企業、勞動密集企業,就可能叫苦連天了,甚至不排除出現新一波的企業倒閉潮,或者老闆“跑路”潮。
這不是危言聳聽,公開報道顯示,中小企業對各地的經濟增長貢獻度都是非常高,絕大多數都在60%以上,不少地方超過70%。但在資源佔有和使用方面,卻是另一番景象,近80%的中小企業得不到銀行貸款,動用的資源佔整體比例不足40%。在此背景下,企業繳納險種由三險擴五險,對中小企業的衝擊可想而知。北京大學國家研究院的最新研究表明:72.45%的小企業預計未來6個月沒有利潤或小幅虧損。
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是公共財政的必然職責。一個國家社會保障費用的整體支出佔GDP比重的大小,代表該國社會保障水平的高低,也説明政府稅收和承擔義務的均衡程度。西方國家高稅負之下是高福利,以2007年為例,德國、美國政府福利性支出佔GDP的比重,分別是68.84%、57.11%,丹麥更是高達70.25%。而我國,教育支出佔GDP不到4%,醫療衛生支出不到5%。這正是一方面我國宏觀稅負在全世界並不算高,而另一方面稅負痛苦指數居高不下重要原因所在。也就是説,政府應承擔更多義務。具體來看,如果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負責,但生育保險則應由政府出錢。
所以,在為三險擴五險政策叫好的同時,也希望能多考慮中小企業的現實困境,畢竟中小企業是就業的重要載體、經濟貢獻的主力。政府在“請客”的同時也適度“埋單”,在財政收入連年大幅增長的同時考慮大規模減稅,這樣才是雙贏。 (郭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