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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訊(記者 齊琳)針對本報對於北京七成新房無奈“被豪宅”的報道,北京市住建委昨日表示,對普通住宅標準這一事關民生的政策高度重視,今年以來已經會同相關部門進行了大量的調研和多次論證。目前,已初步形成標準調整的方案,有望在近期公佈。
普通住房標準,是指主管部門對於普通級住宅的界定,購房人繳納契稅、營業稅等的額度,都是按照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來區分。目前,本市的普通住房是市住建委于2008年11月制定的,按規律應每年年初根據上一年的平均房價調整一次,可直到今天,三年都沒有調整過。按照這個標準,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宅需要同時滿足3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於同區域享受優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對於1.2倍,北京市執行的是:三環以內總價高於258萬元/套,三環四環之間210萬元/套,四環五環之間198萬元/套,五環以外120萬元/套。
“現在120萬元去哪買五環的房子呢?”購房人丁小姐告訴記者,自己在大興黃村買的首套房,80平方米,單價就2.2萬元/平方米。“就是更遠點的房山,現在也很難找到120萬元的房子了。房價從2008年開始噌噌的漲,可這個‘普宅’標準卻不變,老百姓去哪享受稅費優惠呢。”
對此,北京中原地産市場研究總監張大偉認為,目前的普通住宅標準的確存在認定過低的問題,增加了部分中低收入人群的置業壓力。“新房主要影響的是契稅,一套200萬元的房産按3%需要交納6萬元的契稅。而在二手房交易中,除契稅外還有5.5%的營業稅,特別是5年以上二手房,如果是普通住宅免收營業稅,非普通住宅則需求交納差額。個稅、契稅和營業稅一疊加,一套200萬元的二手房可能要繳納19萬元的稅費。”張大偉表示,認定標準應該隨著市場價格而有波動,在目前市場情況下上調標準對樓市的刺激作用不大。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新的方案將充分考慮近年來北京城市發展和房價變化的情況,標準更加合理,符合普通住房標準的覆蓋面將有一定程度提高,更多的購房家庭將可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以最大程度的支持普通居民家庭自住型購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