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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駿)
倏忽之間,中國入世已經十年。回想當年為了入世,中方談判專家“從黑頭髮談成了白頭髮”,前後歷時15年。但中國入世後十年的滄桑巨變證明,曠日持久的談判,最後談出了中國發展的一條新路。
十年裏面,中國的國內生産總值從2001年的11萬億元人民幣增至2010年的近40萬億元人民幣,年均增長超過10%;國際貿易總量從2001年的12.65萬億美元增至2010年的30.39萬億美元,增長了140%。許多人曾經憂心於中國企業能否在國門開放之後生存下來,事實證明,入世十年,中國各個行業沒有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落敗,反而迅速壯大起來。通過開放,推進改革,是入世為中國發展提供的一條新路。
不過,入世這條“新路”不能被簡單等同於“外向型經濟”,而應該理解為中國在入世準備和履約過程中,逐步地、全面地同國際接軌,取消了大量同市場經濟不相符合的法律、法規、條例和政策,通過打破行政壁壘,開放國內的製造業和部分服務行業,贏得了海外市場,拓展了經濟活動的制度空間,激活了中國經濟的活力。因此,可以毫不誇張地説,入世談判促進了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格局變化。
然而,今天國人之所以回顧入世歷程,不僅為了紀念這一里程碑式的進步,而是要直面一個更加具有實際意義的課題:在入世紅利基本消化,而入世談判中遺留的體制問題及其負面效應日益凸顯的當下,中國如何通過再次開放,讓漸失勢頭的經濟體制改革重新獲得活力和動力,護航中國經濟突破日益固化的利益僵局而成功轉型?
眾所週知,入世談判既是別的成員糾結於是否同意中國加入,給自己引來一個競爭對手,也是中國自己糾結于到底在多大程度上接受市場經濟的體制和機制。當其他國家急於設立新的門檻,阻擋中國于市場門外之時,中國則焦慮著如何保留原有的內部壁壘,不因接受世界的規則而打破國內固有的利益格局。當時以保護民族産業為名義提出的種種擔憂中,不乏強勢集團維護自身利益的主張。事實上,入世談判不只是國與國的談判,也是中國國內“開放”和“改革”的對話和互動,借助世貿談判的舞臺,國內不同階層和集團為了各自利益放手一搏。因此,成功入世意味著“開放”推動或者倒逼“改革”前行,但入世成功,也潛伏著 “開放”對“改革”的讓步,這才有了“不完全市場經濟地位”這一至今令中國頭痛不已的後遺症。
中國之頭痛於“不完全市場經濟地位”,從表面上看,是由於中國商品受困于外國貿易壁壘,難以佔領更大的市場,但深層次上則是由於改革不徹底,中國經濟至今走不出政府主導的粗放增長,難以完成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在既有的強勢利益集團的把持下,雖經30多年的經濟體制改革,政府仍習慣於直接參與和干預經濟,“國進民退”下行政壟斷甚至更加嚴重,行政壁壘、地方壁壘和行業壁壘普遍存在,重要的産業特別是服務行業仍然處於封閉狀態,儘管在公開的法律中,許多禁止性規定已被廢除,但在比法律更能影響實際經濟活動的政策文件中,仍然保留了名目繁多的限制性規定,行政審批、技術門檻和其他歧視性條件,繼續構成外資和民企進入市場的重重障礙。
以服務業為例,當初入世談判時,這個行業是中國承諾開放水平最高的行業之一,但至今依然到處都是屏障,投資門檻過高、審批手續繁多,還有法治不健全等各個方面,都制約著服務業的進一步開放。即便香港服務業,在內地也未能完全享受中國入世承諾的開放待遇。如香港銀行入股內地銀行,其申請前年末總資産應不少於60億美元;設立合資旅行社,其年旅遊營業總額不低於800萬美元,獨資旅行社則不低於1500萬美元;香港會計師事務所在內地舉辦合作事務所,其年收入應不少於2000萬美元。香港本地中小銀行進入廣東,按照規定在地級市設立分行需要一定規模的註冊資金,但香港中小銀行資金有限,沒有能力在有業務需求的所有地級市開設分行,因此無法獲得批准。開辦銀行不僅有資金和分行的門檻,連內部裝修、保安和業主都必須經過審批。目前內地有關外資物流企業經營內容的法律法規就有11項之多,其中包括商務部、交通部、鐵道部、國家民航總局、國家發改委等部門所設定的各種行業法規。約束既多,又政出多門,直令投資人無所適從。諸如此類的情形,在服務行業內不勝枚舉。
正如當年擔憂外企進入中國製造業,會擠佔國內企業的生存空間,結果卻是刺激了國內企業的更好發展一樣,開放境外資金和企業進入中國服務業,同樣也能帶動國內服務行業的發展。在中國經濟轉型陷入僵局,服務業發展遲緩的背景下,再次通過開放,來倒逼改革,或許是一種最有可能奏效的策略選擇。
一切改革都內含著利益調整,在再次實施“以開放倒逼改革”策略的過程中,要走出日益僵化的利益格局,突破那個由改革得利,但為維護既得利益而不願進一步改革的強勢集團的阻擾,以國家的力量,為著民族的未來,按照完整的“頂層設計”,爭取最大多數國民的信任和合作,共同實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