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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1月15日發行兩批共71億地方政府債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09日 09:0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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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網11月8日訊 上海市財政局週二(11月8日)發佈公告稱,將於下週二(11月15日)招標發行71億元人民幣上海市地方政府債,期限分為三年和五年,為地方政府自行發債的首例。投標標位區間為招標日前1至5個工作日中債曲線5年期國債收益率算數平均值上下各浮動15%。

  本次債券11月15日招標,11月16日開始發行並計息,11月18日發行結束。

  10月20日,財政部發佈《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辦法》稱,經國務院批准,上海、浙江、廣東、深圳將開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四省市今年自行發債總額不超過229億元。

  附通知全文:

  關於發行2011年上海市政府債券(一期)有關事宜的通知

  2011年上海市政府債券承銷團成員,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

  為支持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報經市政府批准同意的2011年上海市政府債券發行計劃,上海市財政局決定發行2011年上海市政府債券(一期)。現就本期債券發行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發行條件

  (一)發行場所。通過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以下簡稱“各交易場所”)發行。

  (二)品種和數量。本期債券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債,計劃發行面值總額為36億元。

  (三)時間安排。2011年11月15日招標,11月16日開始發行並計息,11月18日發行結束。

  (四)上市安排。本期債券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上市交易。

  (五)兌付安排。利息按年支付,每年11月16日(節假日順延,下同)支付利息,2014年11月16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年利息。本期債券由上海市財政局支付發行手續費,之後的還本付息等事宜由財政部代為辦理。

  (六)發行手續費率。為承銷面值的0.5‰。

  二、招投標

  (一)招標方式。發行總量36億元,其中10.8億元為固定承銷額,由2011年上海市政府債券主承銷商承銷;25.2億元為招標總量,採用單一價格荷蘭式招標方式,標的為利率,全場最高中標利率為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

  (二)標位限定。每一承銷團成員最高、最低標位差為25個標位,無需連續投標。投標標位區間為招標日前1至5個工作日(含第1和第5個工作日)中國債券信息網公佈的中債銀行間固定利率國債收益率曲線中,待償期為3年的國債收益率算數平均值上下各浮動15%(四捨五入計算到0.01%)。

  (三)時間安排。2011年11月15日上午9:50-10:30為競爭性招標時間;競爭性招標結束後20分鐘內為填制債權託管申請書時間。

  (四)參與機構。2011年上海市政府債券承銷團成員(以下簡稱“承銷機構”,名單附後)有資格參與本次投標。

  三、分銷

  (一)分銷方式。本期債券採取場內掛牌和場外簽訂分銷合同的方式分銷。合同分銷部分應于11月16日至11月18日向各交易場所發出分銷確認。

  (二)分銷對象。分銷對象為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債登記公司”)開立債券賬戶及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證券登記公司”)開立股票和基金賬戶的各類投資者。承銷機構間不得分銷。

  (三)分銷價格。承銷機構根據市場情況自定分銷價格。

  四、發行款繳納

  承銷機構于2011年11月18日前(含11月18日),按照承銷額度及繳款通知書上確定金額將發行款通過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繳入上海市財政局指定賬戶。繳款日期以上海市財政局指定賬戶收到款項為準。承銷機構未按時繳付發行款的,按規定將違約金通過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繳入上海市財政局指定賬戶。支付報文中附言為必錄項,填寫時應當註明繳款機構名稱、債券名稱及資金用途,如:公司2011年上海市政府債券(一期)發行款(或逾期違約金)。

  上海市財政局收款信息:

  戶名:上海市財政局國庫存款戶

  收款人:上海市財政局

  開戶銀行:國家金庫上海市分庫

  賬號:2710000101

  匯入行行號:011290000004

  五、債權確認

  上海市財政局在確認發行款入庫後書面通知國債登記公司確認總債權和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分銷認購人、承銷機構自營額度的債權,並委託國債登記公司同時書面通知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公司確認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分銷認購人和承銷機構自營額度的債權。

  六、其他

  對企業和個人取得的2011年上海市政府債券利息所得,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所得免徵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6號)的規定,免徵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除上述有關規定外,本次發行工作按《關於印發〈2011年上海市政府債券發行兌付辦法〉的通知》(滬財庫〔2011〕55號)、《關於印發〈2011年上海市政府債券招標發行和考核規則〉的通知》(滬財庫〔2011〕56號)規定執行。

  附件:2011年上海市政府債券承銷團成員名單

  上海市財政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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