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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自11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醞釀數載的資源稅改革從試點向全國推開。根據《暫行條例》,資源稅改革率先在石油和天然氣領域開展,稅額由以前的“從量計徵”改為“從價計徵”,稅率為銷售額的5%至10%。財政部、國稅總局表示,因國內原油價格與國際接軌,成品油實行政府定價,所以資源稅改革不會影響原油和成品油價格水平,不會增加煉油企業及消費者的負擔。
由“從量計徵”改為“從價計徵”是資源稅改革的核心內容,由於石油和天然氣價格不斷攀升,“從價計徵”意味著稅賦增加,開採企業成本增加,同時意味著政府收入增加。由於我國石油和天然氣開採被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壟斷,因而在某種意義上,資源稅改革更像是政府與壟斷央企之間的利益分配調整,而作為普通民眾,最擔心的顯然是資源稅改革導致油氣漲價,最後自己的利益被“調整”進去。
石油、天然氣等國有資源為全民所有,但長期以來,由於資源稅稅率畸低,石油巨頭極其廉價地佔有了屬於全體國民的寶貴資源,然後以“與國際接軌”的高價賣給全體國民。目前我國石油的對外依存度為55%,即45%的原油採自國內,國際原油價格我們管不了,但45%採自國內的原油,本可以對國內成品油價起到平抑作用,為抑制通脹作些貢獻,可惜這種希望只是奢望,石油巨頭在國內開採的原油,價格也隨著國際油價上漲,以至於國際油價越漲他們賺得越多——這大概正是石油巨頭業績連年“飄紅”的最大秘密所在。
屬於全體國民的石油、天然氣資源不應該被石油巨頭廉價佔有,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支持資源稅改革,支持提高資源稅稅率。資源稅改革意味著政府收入增加、壟斷央企收入減少,雖然壟斷央企也是“國有”的,在理論上央企的錢就是國家的錢,但是,把錢放在政府口袋裏,總比放在央企口袋裏讓人更放心一些。
接下來的問題便是資源稅改革會不會導致油汽漲價,石油巨頭會不會將利益減損轉嫁到消費者頭上。財政部、國稅總局表示“不會”,希望如此。不過,擁有石油、天然氣開採權的石油巨頭,處於整個石油産業鏈條的最上遊,當他們的稅賦成本增加,顯然有將成本向下游轉移的強烈慾望。而且,石油巨頭還壟斷著原油進口,基本控制著國內的油源,對價格主管部門也有很多“逼宮”手段,比如動不動就製造“油荒”,對此,相關部門要有所防備。
唯一牽制石油巨頭漲價慾望的繩子是政府定價,因為成品油、天然氣實行政府定價,所以資源稅改革不會導致油氣漲價。需要指出的是,牽動這條繩子的主動權,必須掌握在價格主管部門手裏,否則,誰牽著誰走,就很難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