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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到有質量問題的新車,就如品嘗一顆酸澀的青檸檬,讓處於弱勢地位的消費者苦不堪言。而“棒砸奔馳”、“牛拉寶馬”等事件頻頻出現,也暴露出國內消費者要想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往往缺乏足夠的法律支持的尷尬境遇。
日前,《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汽車“三包”)面向社會徵集意見,讓飽嘗維權艱辛的消費者看到了一線曙光。然而,來自汽車行業內“環境條件尚不完全具備”的聲音,讓這線曙光增添了些許變數。
而今還很少有汽車廠商、經銷商願意承擔汽車退換貨的責任,來自行業內的一片反對聲恰恰反映出汽車廠商、經銷商利益和消費者權益的博弈。
暗鬥背後的利益紛爭
早在7年前,為保護家用汽車産品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明確家用汽車産品製造商、銷售商、修理商的修理、更換、退貨責任,國家質檢總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起草了《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但是汽車“三包”卻遲遲未能出臺,其過程本身就蘊藏著各方利益的博弈。而此次汽車“三包”徵集意見稿出來後,各方利益群體又一次開始了角力。
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代表汽車經銷商利益的中國汽車流通協會,日前召集了行業內外專家,想要對汽車“三包”徵求意見稿進行全面修改。“流通協會是贊同出臺‘三包’的,但對裏面的條款不甚滿意,尤其是第四條‘誰銷售誰負責’。”這位人士告訴記者,和其他商品不同,汽車是由廠家授權,在“三包”責任主體承擔上應加入廠家。目前,流通協會著重對這點的修改提出了建議。
同樣是阻力,態度卻截然不同。代表汽車廠家利益的中國汽車工業協會認為“現階段汽車産品實施三包的配套體系並不健全”,他們以“環境條件尚不完全具備”為由,建議暫緩實施“三包”。
在反對目前出臺汽車“三包”的聲音中,有的強調“汽車作為特殊産品,其技術複雜,製造成本高,價值量大,這使得汽車産品實施“三包”面臨著舉證難、鑒定難、索賠難等諸多問題的環節,很複雜”。他們認為,“當前我國正處在汽車社會發展的初期階段,汽車市場發展還不完善。權威的第三方鑒定機構的體系沒有建立,難以對汽車産品質量問題和性能故障作出科學、準確、公正的鑒定”。
對此,汽車行業資深評論人士賈新光認為,“不成其為理由”。而知名維權律師邱寶昌則認為此舉“不明智”。“所謂的鑒定難,第三方鑒定機構體系沒有建立,本身就是一個偽命題。”在賈新光和邱寶昌看來,在汽車糾紛中處於弱勢地位的消費者,一直就是舉證難、鑒定難、索賠難的受害者。從邏輯上説,這恰恰證明了“三包”的必要性:製造成本高,消費者付出的代價也就高;技術複雜,消費者要想自行證明它的質量缺陷也就有很大難度;舉證難、鑒定難、索賠難,恰恰説明在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方面,汽車領域需要加大力度。
專家認為,拿這點作為反對“三包”出臺的理由,其實質是一旦實施“三包”,汽車廠家和商家就被上了“緊箍咒”,他們的利益豈肯白白放棄?
廠商也該嘗嘗“檸檬”滋味
每每説起汽車“三包”,總會提起美國的“檸檬法”。“檸檬法”的核心就是結束汽車廠商的強勢地位,將汽車質量的否決權交給車主。
買到問題車,就如同吃了一顆青檸檬,酸澀不堪、難以下咽。在我國,這種滋味只有消費者知道。來自中國消費者協會的統計顯示,2010年,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汽車投訴同比增長51.1%,創歷史新高。汽車成了投訴量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商品。
也正是因為高昂的維權成本,加劇了消費者對産品的不信任感,“大棒砸奔馳”、“牛拉寶馬”等影響企業品牌形象的極端抗議事件開始頻頻出現。“‘檸檬’的滋味也該由製造和銷售問題車的廠商品嘗一下了。”賈新光告訴記者,政府部門要拿出決心讓“三包”儘快出臺,確立車主可退換車的權利,不能久議不決。
他認為,很多人擔心的第三方鑒定不應是障礙,根據美國保護汽車消費者的“檸檬法”,反復維修不解決問題,車主拿著維修單到消協,直接蓋個章就能換車。“我們並不倡導消費者過度維權”。邱寶昌告訴記者,但是長期以來中國汽車消費者退、換難的痛苦絕不能再持續下去了。
業內人士認為,對於汽車“三包”,最重要的是如何儘快促成政策出臺,細則則可在執行中逐步完善。對於各種不成熟的條件,可以在實施過程中,通過各種不同的手段進行修補、規範,儘量做到各方利益的均衡。
短期利益PK長遠發展
“三包”的出臺是為了從源頭上保證我們買的每一輛車都質量過硬。此次徵求意見稿中,對汽車“三包”期間的設定,對退換、維修標準的明確,對質量維修次數和日期的限定等等,雖然表面上旨在維護廣大汽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其實也隱含著強化生産、銷售商家對産品質量的責任意識的社會治理功能。
邱寶昌認為,“三包”通過明確銷售商、製造商、修理商的相關責任,來促使汽車生産、銷售、維修等環節更加規範化、有序化,以形成健康有序、信用度高的汽車消費市場。“實際上美國‘檸檬法’出臺時阻力也很大,汽車廠家對其全力抵制。”賈新光告訴記者,雖在施行之初,美國三大汽車廠商在兩年之內賠付了10億美元,但逼出來的效益卻是巨大的。之後美國汽車廠商不斷提升産品質量,市場頹勢得以扭轉,汽車賣得更火。
正因如此,國際汽車業界普遍認為,如果沒有“檸檬法”,就沒有今天的通用和福特。“汽車‘三包’政策從現階段來看,對於中國汽車的發展,特別是自主品牌汽車的發展來説,很可能是一柄雙刃劍”。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副秘書長羅磊認為,“從長遠來看,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促進汽車産品質量的提升,使中國的汽車産品在走向世界時,有更足的底氣。”
目前,中國的汽車産業已進入由量變到質變的關鍵過渡期。是選擇因怕投訴過多,賠償過重影響到企業利益的短期陣痛,還是選擇頂住壓力出臺“三包”,有效地保護汽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汽車市場良性競爭的長遠目標,兩者之間不難作出抉擇。
●名詞解釋
何謂檸檬車
在美國,各州都擁有一部專門維護汽車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檸檬法”(LemonLaw)。青檸檬又酸又澀,美國把不爭氣、問題多的新汽車稱為“檸檬車”(Lemon-Car),保護汽車消費者權益的法律也就被稱為“檸檬法”。
檸檬車是美國經濟學家、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的喬治 阿克羅夫教授首先提出的。他在1970年時發表的《檸檬市場:質化的不確定性和市場機制》,是一篇主要推理不對稱資訊理論對二手車市場的影響機制的論文,在文中阿克羅夫用不同的水果代替不同特性的二手車,以香甜的櫻桃與水蜜桃來比喻車況優良的二手車,而用酸澀的檸檬來比喻車況不佳的二手車。雖然當初阿克羅夫的論文主要是討論二手車市場的問題,但後來卻被引申用來指出廠後問題百齣的瑕疵車,並且這一稱呼進一步延伸,保護汽車消費者權益的法律,也就被稱為“棕檬法”。 (張 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