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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卡在自己手中,密碼和身份證也沒有丟失,可自己銀行卡內的五萬多元現金卻不翼而飛。日前,省會的曾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蹊蹺事,由於當事銀行—中國銀行不同意曾先生的賠償要求,曾先生決定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五萬現金不翼而飛
曾先生介紹,他的銀行卡已經是用來3、4年了,是在中國銀行石家莊裕東支行開的戶。今年9月底,他陸續向卡裏存進5萬多現金。10月8日,由於家裏要買房子,所以他就到單位附近的取款機取款,但是取款機查詢後顯示他的卡內只剩下3700多餘額,卡內的55000多元存款不翼而飛!
“當事我就懵了,我的卡一直在自己身上,密碼也有沒有被修改,身份證也沒有丟失,卡裏的錢那去了?”曾先生第二天拿著存摺到中國銀行營業部打出了銀行流水,流水顯示曾先生的銀行卡在10月2日分8筆每次2500元取現2萬元,當日又刷卡消費了35265元。“10月2日我根本沒取過錢,也沒有刷卡消費,我的卡是不是被別人複製了?”事後,曾先生馬上報了警。
銀行卡異地取現消費
報警後,警方帶著曾先生來到銀行卡的開戶行—中國銀行石家莊裕東支行,銀行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沒有權限查詢銀行卡取現和消費的地點,建議他們去中國銀行石家莊管理部查詢。
隨後,曾先生來到中國銀行石家莊管理部,經查詢證實,曾先生的銀行卡于10月2日在陜西咸陽被人取走現金2萬元、刷卡消費35265元。這下曾先生更糊塗了,“十一假期我一直在石家莊,卡也隨身帶著,根本沒有去過咸陽啊!”曾先生更加懷疑自己的銀行卡信息被洩露,致使不法分子複製銀行卡盜取自己的存款。
中行:配合警方查案
“我們把錢存在銀行,就是因為信任銀行,現在我的卡和密碼都在,我的錢卻沒了,銀行應該承擔我的損失。”事發後,曾先生認為自己的損失應該由中國銀行承擔,由於他急需用錢買房,所以他要求按照他當初的存款額讓他正常取款,但是遭到中國銀行石家莊裕東支行的拒絕。
日前,記者陪同曾先生再次來到中國銀行石家莊裕東支行,該行行長王文生接待了記者。針對曾先生的遭遇,王行長表示,事發後他們高度重視,省行(中國銀行)已經聯絡了陜西當地部門,調取了當日的取款錄像,並將這些資料連同曾先生的銀行卡流水一併提供給了警方,他們將積極配合警方,及早破案。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王行長解釋説,不排除儲戶個人在使用銀行卡過程中由於疏忽洩露了密碼等資料的可能,也不排除不法分子惡意複製銀行卡的可能,到底該由銀行還是由儲戶個人承擔責任,他建議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律師:銀行應承擔責任
針對曾先生的遭遇,河北天捷律師事務所的王金勝律師認為,儲戶一旦將錢存在銀行,儲戶就和銀行之間産生民事上的契約合同關係。銀行設置ATM機係為方便儲戶取款、提高自身工作效率、增加市場競爭力的重要舉措,亦能從中獲取經營收益,應視為銀行營業場所或營業場所的延伸,銀行依法負有管理維護ATM機,為客戶提供安全保密的交易環境的義務。
王金勝律師表示,曾先生可以起訴中國銀行,要求銀行根據其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程度,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提醒:市民用卡需謹慎
據了解,現行的銀行卡分為磁條卡和芯片卡。前者不易仿製,後者卻極易被倣。警方提醒市民,取款時應留意ATM機是否設有多餘裝置或改裝痕跡,若有可疑應放棄使用,在申請銀行卡過程中,每個環節都要嚴格跟進,拿到卡片後應設置安全度較高的交易密碼,嚴防密碼被盜。(記者任學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