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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黃燁 發自上海
印度和越南此次合作存在問題的最關鍵因素在於,開發雖是兩家公司的事情,但兩家公司本身帶有的國有性質就意味著,他們代表的是印度和越南的國家利益。換個角度説,與越南簽署合作協議,即意味著印度已經承認該區域的主權在越南,而不是中國。”
10月15日,據新華社報道,中國與越南發表聯合聲明,“雙方將根據兩黨、兩國領導人共識和《關於指導解決中越海上問題基本原則協議》,加大海上問題的談判力度,尋求雙方均能接受的基本和長久的解決辦法,並積極探討不影響各自立場和主張的過渡性、臨時性解決辦法,包括積極研究和商談共同開發問題。”
聲明稱,在海上爭議最終解決前,雙方將共同維護南海的和平穩定,保持冷靜和克制,不採取使爭端複雜化、擴大化的行動。不讓任何敵對勢力破壞兩黨、兩國關係,並本著建設性的態度處理出現的問題,不使其影響兩黨、兩國關係和南海的和平穩定。
然而,中越兩國的聯合聲明沒有緩解外界對南海問題的深度關注,因為地處南亞的印度不顧中方的堅決反對,已決定進入南海開發資源——10月12日,越南國家主席張晉創在訪問印度期間與印度總理辛格簽署了在南海爭議海域共同開發海上油氣資源的合作協議。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劉為民10月14日回應稱,“中國對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這一立場和有關主張是一貫的、明確的。我們注意到上述報道,希望有關各方多做有利於南海地區和平、穩定的事情。”
昨日,有專家在接受《國際金融報》採訪時指出,印度和越南執意開發有爭議地區的南海資源,雖能得到暫時性的“眼前”好處,但長遠來看,失去的卻是中國與相關國家如火如荼的雙邊貿易,“對印度和越南等國來説,因小利而失大利,實際上並不划算”。
執意開發南海
在中越兩國10月15日發表聯合聲明前,雙方已于10月11日在北京先行簽署了《關於指導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海上問題基本原則協議》。這一度被媒體視為“兩國在推進海上問題談判進程中取得的積極進展”。然而,喜悅未過,張晉創就與辛格簽署了在南海爭議海域共同開髮油氣資源的協議。據了解,協議的具體執行者是印度國家石油天然氣公司(國有)和越南國家油氣集團公司。
“單純從能源公司的角度看,地處南亞的印度本身確實缺乏石油、天然氣等石化資源,他們迫切需要開發新的資源滿足日漸增長的本國能源需求。”昨日,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而南海地區的油氣資源也確實比較豐富,這就是印度進軍南海開髮油氣資源的最表象原因。”
“但印度和越南此次合作存在問題的最關鍵因素在於,開發雖是兩家公司的事情,但兩家公司本身帶有的國有性質就意味著,他們代表的是印度和越南的國家利益。換個角度説,與越南簽署合作協議,即意味著印度已經承認該區域的主權在越南,而不是中國。”林伯強表示,但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先前曾多次表示,“任何外國公司在未經中國允許的情況下,在中國管轄海域從事油氣勘探活動,都是非法、無效的。”林伯強指出,即使雙方簽署了協議,三五年之內也或難大規模的動作,同時,從國際海上開採原油的經驗看,一般的能源公司都不願在有爭議地區開採資源,因為其將面臨不小的風險。
印度的資源“野心”
既然短期內難以大規模開採,且開採本身也具備一定的風險,那麼,印度為什麼還會執意進入南海的爭議區域?
對此,央視日前在新聞欄目中分析稱,印度此舉是以中國的鄰國越南為籌碼,加緊相關戰略的“東進步伐”。尤其是近年來印度“東進戰略”的重心已從“分享中國經濟繁榮”轉向“防範中國勢力擴張”。同時,利用中國與越南南海問題摩擦之際,既能提升與越南的戰略合作,在南海分取資源之“羹”,還可以遏制中國在亞洲地區的影響力,甚至意欲從根本上遏制中國的發展。
印度的“野心”不止於此。繼張晉創之後,印度這幾天還用紅地毯高調歡迎緬甸總統吳登盛的訪問。據印度媒體報道,辛格送給吳登盛一份5億美元的“紅包”——用於緬甸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貸款。印度的“投桃”也換來了緬甸的“報李”。在辛格與吳登盛的聯合記者招待會上,吳登盛歡迎印度企業進入緬甸進行能源方面的投資。
實際上,中國的鋼鐵行業也或多或少遭到了來自印度的壓力。目前,印度不僅將鐵礦石的關稅從2009年年初的5%提高到了20%,而且運送至中國的鐵礦石質量也被市場人士稱為“雜質比較多,甚至越來越差”。
“這些舉動都充分説明印度的‘野心’。”林伯強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説,“在廣泛佈局能源投資的同時,利用與中國鄰國進行能源合作的機會,達到遏制中國、與中國討價還價的目的。但最終,印度會失去更大的中國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華爾街日報》日前也撰文稱,“印度與越南也不能冒著失去中國的風險,因為三國間的經濟聯絡日益頻繁。”另據《印度教徒報》今年1月27日的消息,中國和印度在2010年的雙邊貿易額超過了兩國預期值,達到617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