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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政府介入盛歸來破産案:還本扣息方案遭反對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30日 10: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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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7日,《第一財經日報》以《一家“明星”擔保公司的猝死》為題,報道了洛陽盛歸來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致3000多名投資人的4.78億元資金面臨血本無歸,並最終瀕臨破産的事實。

  9月28日,記者從洛陽市政府獲悉,該市為此成立的洛陽市政府盛歸來事件處置領導小組,已經完成盛歸來及其關聯公司的資産處置工作,變現資金共計4.8億元。

  洛陽市政府方面稱,洛陽盛歸來投資擔保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涉及儲戶3050人,本金共計4.78億元。市政府清算之後,所有資産的處置資金共計4.8億元,僅能夠支付儲戶4.78億元本金。

  上述小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從9月29日開始,洛陽市政府將分批兌付上述3050名投資人的4.78億元資金,並在洛陽銀行40個營業網點開設了兌付窗口。目前,已經有投資人拿到本金。

  但本報記者採訪發現,兌換過程中,洛陽市政府採取的“還本扣息”方案,遭到不少投資人的反對。

  按照該方案,上述投資人在兌付時,將被洛陽市政府按照月息1.5%的比例,自投資人將錢存入盛歸來賬戶開始算起扣除相應利息之後,才能拿到剩餘的錢。

  一位曾將20萬元存入盛歸來賬戶的投資人説,按照此方案,她將被扣掉3.6萬元。

  據不少投資人透露,之前盛歸來與他們簽訂合同時,“存款”利率是按照投資金額多少商定的,有的投資人因為投入的錢少,月利率僅有1.1%左右。

  按照上述方案,如果投資人存入盛歸來的賬戶的錢為10萬元,存期1年,利率1.1%計算,承擔1.5%的扣除比例之後,實際每月“利率”為-0.4%,最終只能拿回9.52萬元。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2.85 0.00% 研報]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接受記者採訪時説,目前法律上對民間借貸與非法集資之間的區分並不明確,是造成洛陽市政府此次推出的“還本扣息”方案引起一些投資人反對的重要原因。

  郭田勇介紹説,根據銀監會有關規定,如果民間借貸的利率沒有超過國家法定利率的4倍,是受法律保護的,但如果超過4倍,將被認定為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如果此案被定性為‘民間借貸’,那麼,按照目前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一年定期存款利率3.5%’計算,投資人與盛歸來之間的年利率如果不超過14%,即月息不超過1.17%,是受法律保護的。但如果此案不被定性為‘民間借貸’,而是‘非法集資’,則不受該法律限制。”

  郭田勇推測説,按照目前洛陽市政府推出的“還本扣息”方案,此案應該是被定性為“非法集資”。

  “目前國家關於民間借貸與非法集資的界限還不明顯,造成一旦出現類似事件,投資人與政府等有關人員的分歧會很大,最終形成社會矛盾。”一位同樣關注此案的法律界人士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