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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信貸之渴難解 朱鎔基13年理想待實現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23日 09: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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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年4月,時任國務院總理兼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主任的朱鎔基,在對當時工商銀行行長一份調查報告的批復中提到,“各大銀行都要成立中小企業信貸部” ,並指出“請工商銀行&&籌建”。

  這一舉措的目的,用朱鎔基的原話説,是“加強對各種所有制的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企業和個體生産企業單位的信貸工作”。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在作出這一決策前,東南亞剛剛發生慘烈的金融危機,這也促使朱鎔基決心“排雷”,化解國內銀行的鉅額不良資産。與此同時,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提上了日程。

  各大行搭建小企業金融平臺

  同樣也是在1998年,江蘇省的一份報告引起了中央的重視。該省一季度對工業企業的短期貸款餘額僅為此前一年同期的1/3——由於亞洲金融危機後對金融風險的防範進一步增強,許多銀行將貸款轉向基礎設施建設,引起的後果是中小企業資金嚴重短缺。

  基於此,1998年,工農中建四大銀行先後成立了中小企業信貸部和中小企業信貸管理機構。資料顯示,這一年,中國工商銀行曾從全年貸款增長計劃中撥出300億元,專項用於支持經濟效益好的各種性質所有制的中小企業。農業銀行也安排鄉鎮企業貸款250億元,重點支持龍頭骨幹企業和科技含量高的中小企業。

  1999年年初,工商銀行在包括浙江省台州市在內的民營經濟最為活躍的地區,開始細分信貸市場,在分行設立了中小企業信貸部,針對當地中小企業多的特點,開發適合的貸款品種,並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

  “現在有些銀行把流動資金的貸款權收得過緊,這個不好。流動資金絕對不能用去搞基本建設,而且只能搞有效益的生産,不能增加積壓。”在1999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朱鎔基再次強調要注意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我一直強調每個銀行都要設立中小企業貸款部,也確實設立了,但是沒有搞好,強調要擔保。只要生産的産品有銷路,就有擔保了。”朱鎔基如是説。此時,一年前的“中小企業信貸部”變成了“中小企業貸款部”。

  曾經的“中小企業信貸部”,似乎還存在著一個命名和實際操作中的矛盾。一位中國小額信貸聯盟的相關負責人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不同規模的企業,比如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個體戶的貸款並不一樣,市場應該是細分的。

  “政策導向是正確的,但實際操作中有區別。”上述信貸聯盟人士告訴記者,我國對小企業的標準定得太高,國外所説的中小企業,其實在我國對應的是小企業。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都缺乏資金,但微型企業特別缺乏。

  到了2005年,銀監會頒布實施了《銀行開展小企業貸款業務指導意見》。該《意見》特別指出,小企業“泛指各類所有制和組織形式的小型企業及個體經營戶”。小型企業的劃分標準參照由國家經貿委2003年頒布的《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等文件。

  另據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2008年,在東南亞金融危機過去10年後,華爾街引發的金融危機在最實質的層面上波及中國。中國成千上萬的中小企業陷入經營困境,這一年12月,銀監會頒布了《關於銀行建立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指出,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將根據戰略事業部模式建立。各行設立專營機構可自行命名,但必須含“小企業”字樣,並且此類機構可申請單獨頒發金融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當時銀監會的小企業標準是:單戶授信總額500萬元以下和企業資産總額1000萬元以下,或授信總額500萬元以下和企業年銷售額3000萬元以下,但銀監會表示,這一標準只是統計口徑,在《指導意見》中並不對服務對象的授信總額、資産總額、年銷售額和職工人數等作具體規定,各家銀行可根據業務需要靈活掌握。

  這一指導意見得到了積極的回應,從2009年初開始,按照銀監會的要求,農業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相繼在總行設立專門的小企業金融部門。農業銀行稱“小企業金融部”,建設銀行稱“小企業金融服務部”,工商銀行則稱“小企業金融業務部”。

  微型金融機構有待“鬆綁”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工商銀行的“小企業金融業務部”負責全行小企業業務組織推動、風險管理、産品創新管理和相關客戶經理隊伍建設等工作,並在全部一級分行成立了相應的小企業金融業務部。

  此外,工行還在專營機構內配備專職小企業客戶經理團隊,專門拓展小企業業務,規定小企業專業支行不得兼營大中型企業信貸業務,並規範專營機構的業務流程、經營模式、考核措施。

  各類小企業貸款專營機構的設立,似乎並沒有讓中小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感覺融資渠道的拓寬。多年來似乎形成了一個怪圈:政策越強調扶持中小企業、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中小企業的資金短缺越嚴重、經營困難的呼聲也越大,原因之一是,政策所許諾的實惠對大多數企業來説並沒有兌現。

  2008年5月的另一份指導意見曾掀起小小波瀾,銀監會與人民銀行出臺了《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指導意見》,這意味著獲得政府牌照的民間貸款機構出現。

  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權也下放到了省一級,各地相繼推出各自的小額貸款公司管理條例,小額貸款公司遍地開花。當時,不管是輿論還是地方政府,都將此視為政府拯救民營中小型企業的一大舉措。

  “不同市場要由不同機構來做,微型金融需要專業機構,大銀行做小額信貸沒有優勢。應該給民間金融合法地位,讓微型金融機構施展手腳。”一位銀行業內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在四大國有銀行之一工作的小林,她的回答或許代表了銀行系統的普遍事實。她説,“對中小企業貸款定價靈活性差、貸後管理無法到位,致使大家都直接找大企業放貸一了百了。”

  最新動態

  工信部發佈“十二五”中小企業成長規劃

  每經記者 李亞蟬 發自廣州

  全球經濟二次探底爭論風聲鶴唳,深圳、東莞等地中小企業“倒閉潮”信號不斷發出,中小企業的處境堪憂。在這樣的形式下,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昨天(9月22日)在廣州宣佈《“十二五”中小企業成長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正式發佈。這是中國第一個關於中小企業發展的國家級專項規劃。

  工信部總工程師朱宏任昨天透露,“規劃”公佈後,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一批關鍵工程和行動計劃即將啟動,其中包括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建設工程、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建設計劃、中小企業信息化推進工程、中小企業管理提升計劃、中小企業市場拓展計劃等。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規劃”中了解到,國家明確提出加強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持,提出鼓勵民間資本投資發展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資金互助社等新興金融機構,並承諾將綜合運用資本金注入、稅收減免、風險補償和獎勵補助等多種方式,提高擔保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該“規劃”還提出創辦小企業計劃。按計劃,“十二五”期間,初創企業將可按照行業特點,合理設置資金等準入條件,並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允許註冊資金分期到位。(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陳舒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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