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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百貨“退卡”挺麻煩 預付費卡風險顯露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19日 15: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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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將於年內退出北京市場的太平洋百貨,昨日終於在店外和網站張貼了預付費卡、積分卡的退卡辦法。不過,這份姍姍來遲的退卡辦法被不少顧客認為“缺乏誠意”,理由是預付費卡需要提供購買發票才能退,“門檻”太高。 

  8月份被媒體曝出即將退市謝幕的太平洋百貨,直到9月中旬才在工商部門的壓力下提出退卡方案。昨日下午,記者分別在其盈科中心店的正門口和五層貴賓服務區看到,“團購預付卡退卡公告”、“民生-太平洋百貨聯名卡積分公告”和“太平洋百貨積利卡積分公告”已經張貼,並公佈了相關的諮詢電話。同時,北京太平洋百貨的官方網站也已經貼出相關積分兌換和退卡事宜的説明。

  此前,由於太平洋百貨已經開始接受會員顧客的“積分換贈品”,公告表示,積分換禮的時效截止到今年10月25日。

  引發消費者質疑的是“團購預付卡退卡公告”的實施細則:“顧客暫未消費之太平洋百貨團購預付卡將於2011年9月23日至10月25日進行退卡工作,10月26日後該業務轉移至售後服務中心,該服務中心之地點、電話再另行公告。”“退卡時,請持有效證件及原始購卡憑證(發票),現場通過認證……退款。”

  “預付費卡是單位發的福利,很少有人自己買卡自己花吧?我們員工自己是沒有發票的,不能退了嗎?這跟強制消費有什麼區別?”一位顧客表示,這樣的“退卡門檻”太不近情理。而從購卡公司的角度來講,雖然保留大宗購買預付費卡時的發票,但對於已經發給員工做福利的卡,也無法收回並集中退款。不少消費者為避免持有的預付卡內錢款“打水漂”,只能趕在太平洋百貨撤出北京市場前用完。

  太平洋百貨此次的“退卡辦法”又引起了社會對於商業預付費卡管理方式的爭議。事實上,今年5月份商務部等部門已發佈規範商業預付卡管理意見的通知,明確規定:為防止發卡人無償佔有卡內殘值,記名商業預付卡不設有效期,不記名商業預付卡有效期不得少於3年。對於超過有效期尚有資金餘額的,發卡人應提供激活、換卡等配套服務。但是,這樣的管理辦法仍需改進和完善,例如此次太平洋百貨撤店所涉及的“暫停營業”情況,預付卡管理辦法對於是否持發票、退卡週期等細節問題並未給出相應的明確規定。

  相比之下,北京針對美容美發、健身、洗車、洗浴、洗衣五大服務行業的預付費服務管理辦法要細緻一些。今年9月,《北京市消費類預付費服務交易合同行為指引(試行)》施行。該指引明確表示,經營者暫停營業超過30日以上的,應在暫停營業15日前以店堂告示或其他形式告知消費者,消費者要求解除合同的,經營者扣除已消費金額後,一次性返還預付費餘額。

  記者竇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