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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尹珺 北京報道
亂花漸欲迷人眼。
各種理財産品今年以來發行規模水漲船高,一起高漲的還有投資者的購買熱情。但由於理財産品的投資方式並不公開透明、信息披露不全、捆綁銷售等問題,相應的風險也隨之而來。
投資方式不透明
今年以來,央行五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大型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升至21%,這一劑猛藥使得銀行的可貸資金嚴重受限。為了滿足客戶的貸款需求,追求利潤,銀行試圖尋求其他方式將信貸資産表外化。同時,央行不斷加息,人民幣一年期定存利率已高達3.5%,銀行為了吸引客戶購買理財産品,大幅提高理財産品的收益率。
有業內人士指出:“現在普通的債券類産品可能無法覆蓋産品説明書承諾的高收益率,為了實現向客戶承諾的收益率,越來越多的理財資金投資于高收益率的信貸資産。”
但是一旦貸款企業經營不善,或遇突發情況資金鏈斷裂還不上貸款,因為信貸類理財産品的最終風險實際上是由市場投資者來承擔,主要的風險還是落在了理財産品的購買者身上,投資者的收益就很難保證了。
值得注意的是,投資者在購買這類理財産品時,並不知道該理財産品的投資方式。
這也從另一方面揭示了銀行理財産品信息披露不全的問題。投資者不了解自己購買理財産品的運作方式,對可能面對的風險更是無從判斷。不僅如此,某些銀行的産品發行信息和其産品投資運行表現情況也“猶抱琵琶半遮面”,讓投資者很難放心地把錢交給銀行打理。
銀率網一位理財産品分析師認為理財産品信息披露不全,客戶無法全面衡量産品的風險性。如果産品到期實際收益不理想,甚至出現本金虧損的情況,可能會引起投資者與銀行間的糾紛。除此之外,投資者也會對銀行的理財能力産生質疑,對銀行的信任度下降。
買理財産品被捆綁銷售
客戶去銀行購買理財産品,在簽購買協議時要注意是否有一些與購買理財産品無關的附加條件。
王女士近期去某銀行購買理財産品時,就碰上這樣一件事。當王女士在櫃臺上填好購買理財産品的協議後,被告知只簽協議是買不了理財産品的,還必須要新開一個基金賬戶。王女士很疑惑,自己明明買的是投資債券市場的理財産品,跟基金沒有聯絡,為什麼要開一個基金賬戶?該銀行工作人員表示:“系統就是這樣規定的,不開賬戶就不能購買理財産品。”雙方僵持了很長時間,最終在王女士的據理力爭下,基金賬戶沒有開也買成了理財産品。
王女士還算幸運的,因為自己對理財知識比較了解,沒有被忽悠。
可是當時在隔壁櫃臺購買理財産品的另一位女士,因為聽信了該行工作人員“系統規定”這一説法,在該行新開了一個基金賬戶,才買成了這款跟基金毫無關係的理財産品。
記者從某股份制銀行大堂經理連先生那兒了解到:一般來説,銀行的櫃員和大堂經理都有一定的開戶任務,超額完成有提成,完不成的就會被扣錢。
連先生説:“比如説行裏這個月要推廣網上銀行業務,有些歲數大的客戶其實根本用不著,但是為了完成任務我們只能以開通免費、只有開通後才能辦理業務等説辭來勸説客戶開通。”
開通基金賬戶或者網銀業務,將來登出賬戶時還要辦理一系列的手續,費時費力。所以投資者在購買理財産品時,一定要注意是否被“忽悠”開通一些本來無關的項目。
風控措施稀缺
普益銀行理財能力二季度排名報告指出:“從産品風險控制措施設置方面來看,二季度新發行理財産品中,風險産品共計3884款,但僅有11家銀行旗下共計111款理財産品設置了風險控制措施。理財産品的風險控制措施的增設依然是銀行需要重視的設計環節。”
據記者了解,商業銀行對理財産品運用的風險控制措施主要包括設置收益權分級、資産回購及止損線等三大類。風險控制相當於一個安全墊的作用,能夠控制一定的風險。
銀率網一位理財産品分析師以某銀行2011年一款産品(優先受益權)為例,具體分析了設立風險控制措施的作用。
該銀行將理財資金投向外貿信託集合信託計劃中的優先受益權,由一般受益人以自有資金認購該集合信託中的一般受益權,以其投資于信託的全部資金為優先受益人的本金及收益安全提供保障。信託計劃存續期間及到期清算時,信託財産和收益的分配均按照先支付優先受益人,後支付一般受益人的順序進行。優先受益人與一般收益人的資金比例為2:1。這類産品一般投資于國內公開發行的上市公司股票、債券、基金、權證(只限于申購可分離轉債時所獲配權證)等。如果發生投資虧損,信託財産凈值低於信託合同約定的特定水平,一般受益人需追加資金,否則信託公司將強制變現信託計劃持有的所有可變現資産來保證優先受益人本金及收益的安全。
預期收益率一葉障目
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除了銀行儲蓄以外,其他多數理財産品均要用“預期收益”來表示,投資者應注意預期年化收益並不等於實際收益。
銀行發行理財産品時,會根據理財産品的結構和當時的市場條件給出一個預期收益率。渣打中國個人銀行財富管理部産品總監鄭毓棟先生接受記者採訪時説:“從理財的角度來説,任何機構或個人對市場走勢的判斷是不可能百分之百準確的。理財産品會有一定的可能性實現零收益或者負收益。”
從銀率網發佈的8月份到期的各銀行理財産品信息中,我們可以看到有個別理財産品實際收益率與預期收益率相差較大。如某銀行發行的理財産品預期收益率6%,實際收益率僅為0.36%。正所謂“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選擇理財産品時不能太迷信預期收益率。
另外,一些投資者以為理財品到期,資金就可以打回自己賬上。但實際上,到期日與到賬日並非同一個概念。一般來説,在理財産品到期後,款項並不是立刻就能打到客戶的賬上,銀行一般會有3-5天的結算時間,然後才會將資金打到客戶的賬戶中。如果遇到節假日,銀行結算的時間還要長一些。
對此,有理財分析師建議:投資者在購買理財産品時要了解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了解所要購買産品的投資方向、産品的風險以及投資幣種。投資者一定要在自己了解的基礎上去購買理財産品,不能盲目相信理財經理宣傳的高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