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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萬噸地溝油跨三省上餐桌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14日 09: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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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查獲存在非法使用地溝油制售食用油的濟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的車間(7月4日攝)。新華社發

  據新華社電 近日,公安部指揮浙江、山東、河南公安機關破獲一團夥生産銷售食用地溝油案件,一條集掏撈、粗煉、倒賣、深加工、批發、零售等六大環節的地溝油黑色産業鏈浮出水面。

  據了解,這也是公安機關首次全環節破獲以地溝油為原料制售食用油的重大案件。

  原料:餐廚垃圾簡單過濾提煉

  2011年3月,浙江寧海警方在“大走訪”中接到群眾舉報,發現當地有人利用餐廚垃圾等煉製地溝油。3月28日至30日,寧海警方採取行動,先後抓獲專門收購、粗煉地溝油的黃長水等六名犯罪嫌疑人。

  “我原來是收廢機油的,後來改做地溝油生意。這裡一些外地人收集餐廚垃圾、掏下水道,然後做些簡單過濾和燒煉,就成了地溝油,樣子很臟,味很臭。”黃長水説。

  在寧海縣桃源街道隔水洋村的一處小樹林裏,用來粗煉地溝油的一口大缸還立在那裏。“之前有一夥人經常偷偷摸摸地在這裡燒煉地溝油,老遠就能聞到臭味;燒完的渣滓裏面,像肉骨頭、魚蝦、蟹殼,啥都有。”正在旁邊種地的村民楊根木對記者説。

  黃長水收來的地溝油又去了哪呢?“我收的地溝油後來賣給山東濟南的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他們説是要拿去做飼料油。”黃長水説。

  這家格林公司真的是拿去生産飼料油嗎?黃長水透露的一個情況引起了警方的關注——格林公司的採購員在採購時要測“酸價”,而據業內人士介紹,只有生産食用油才需要測“酸價”。警方據此判斷,格林公司有用地溝油生産食用油的重大嫌疑。

  案件上報後,公安部高度重視,立即掛牌督辦。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作出批示,要求堅決一查到底,徹底摧毀犯罪鏈條。

  生産:戒備森嚴擅長反偵查

  根據黃長水交代的線索,今年4月至7月,警方對格林公司展開調查。7月4日,公安部統一指揮山東、浙江等地警方協同作戰,成功搗毀濟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用“地溝油”煉製食用油“黑工廠”,查獲非法生産線2條。

  在寧海縣看守所裏,面對記者的提問,格林公司實際經營者柳立國依然言辭閃爍。

  “我們原準備用地溝油生産生物柴油,但生物柴油沒有銷路,我們就改為生産飼料油——我們廠沒有生産飼料油的資格證,屬於超範圍經營。”柳立國避重就輕地説。

  “當時我們在格林公司周圍通宵蹲點守候,發現這家工廠戒備森嚴,工作人員行動詭秘,往往在淩晨把原料油運進來,把成品油運出去。”全程參與偵破此案的寧海民警洪聚峰説,“廠區上空飄散著生物柴油廠所沒有的油香味,廠區周圍安裝了鐵絲網和密集的閉路監控,採購、生産、銷售等不同環節的人分工嚴格,互不知曉。我們判斷裏面肯定有名堂。”

  更令人生疑的是,該公司還採取了一些反偵查措施。6月2日早上,該公司一輛運貨車駛出廠門,洪聚峰開著一輛當地牌照的普通轎車尾隨跟蹤。但洪聚峰很快發現,還有一輛轎車跟在自己後面。緊接著,運貨車沒有直接上高速,而是繞城區兜了一個圈子。當他們發現洪聚峰駕駛的車輛也跟著兜圈子時,後面的轎車上前超車,並急速向洪聚峰駕駛的車輛靠過去,企圖通過製造交通事故來判斷洪聚峰的意圖。

  浙江省寧波市公安局副局長王偉標介紹,犯罪嫌疑人為避諱地溝油這一“不雅”稱謂,對深加工時的油稱為“毛油”,出廠後稱為“紅油”,銷售時稱為“米糠油”“棉籽油”;應付政府監管部門時,則稱為“飼料用油”。

  銷售:糧油商行收購賣給食肆

  根據格林公司成品油的流向,鄭州宏大糧油商行進入警方視野。7月14日,公安部指揮浙江、河南等地警方抓獲該商行負責人袁一等17名犯罪嫌疑人。

  袁一是否知道柳立國賣的是地溝油呢?“我們賣的油顏色重,有一股辣味,一看就知道與正常的食用油有差別。”柳立國説:“而且我們賣的價格是8100元至8300元一噸,正常的大豆油每噸要10000元左右。”

  “格林公司自己説賣的是米糠油、棉籽油。”袁一為自己辯解説。不過,袁一也承認,“當時我有些懷疑是地溝油,所以家裏炒菜從來不用這種油。”為牟取暴利,袁一把這些油批發給鄭州郊縣的一些糧油店,或者經灌裝零售給周邊的賓館、飯店、工地食堂、夜排檔、油條攤。警方在搜查時還發現,部分地溝油還被貼上某著名食用油品牌商標。

  “兩年不到的時間,格林公司一家就生産了上萬噸地溝油進入市場。根據我們目前掌握的情況,格林公司還有其他銷售下線,目前正在進一步調查取證。”洪聚峰表示。

  地溝油監管存三大問題

  標準缺失 監管不力 出口不暢

  本案背後更折射出我國在地溝油監管機制方面存在的三大問題。

  一是標準缺失。“從外觀、色澤上看,用地溝油煉製的食用油與正常的食用油很難區分。”“現在國家對什麼是地溝油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認定標準,如果只是按照現有的食用油標準,甚至會得出地溝油符合標準的荒謬結果。”王偉標説。

  二是監管不力。在警方偵破的這起地溝油案件中,在掏撈、粗煉、倒賣、深加工、批發、零售等各個環節,我們都沒有看到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身影……結果,涉及多個環節的地溝油犯罪往往成為監管盲區。

  三是出口不暢。只要有餐廚垃圾就會有地溝油,地溝油原本可以作為生産生物柴油等化工品的原料,但格林公司為什麼要冒險生産食用地溝油呢?“因為我們生産的生物柴油根本賣不出去。各地的加油站不收,我們的産品就沒有銷路。”柳立國説。

  (信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