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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望市場調控能夠切實收效,需要政府作出割捨自我利益的行動。
■周俊生
北京通州區近日驚現房價大跳水,兩年前的一個“地王”級項目潤楓領尚原本公佈的擬售價在2.5萬元/平方米,個別樓盤的最高售價甚至接近3萬元/平方米,但日前開盤後,最低定價下浮到了1.3萬元/平方米。此消息出現後,被作為房地産調控拉動房價下跌的一個證據,得到了廣泛宣傳,甚至有人認為這是我國樓市出現拐點的一個標誌性事件。
通州房價大跳水,固然證明了開發商正在現實地承受著房價下跌的壓力,但這也反過來證明了,原先定出的高房價中存在多大的泡沫。一般地説,商品房項目成本主要有土地成本、稅費成本和管理運營成本、建安成本等。北京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的資料顯示,通州的這個房地産項目,開發商兩年前通過競價得到的拿地價格為15.3億元,折合樓面價為6476元/平方米,工程造價、稅費和管理營運成本三項相加,據業內人士估計在6000元/平方米左右。因此,即使按照目前降價後的最低價,在扣除成本後,開發商仍然能保有其必要的利潤。
很顯然,通州這個項目的開發商之所以有勇氣作出如此大的降價行動,主要在於其原先的高定價完全是信口開河,使其降價有了充分的迴旋餘地。長期以來,我國商品房的定價完全由開發商説了算,早已脫離了“成本+利潤”的基本原則。國家發改委曾經規定,從今年5月開始,商品房銷售必須以“一房一價”的形式明碼標價,但從目前的效果來看,這一政策並未切中商品房定價中的問題所在,即以通州的這個項目來説,開發商在今年5月取得預售證,當時上報的價格普遍在2萬元/平方米以上,雖然做到了“一房一價”,但政府部門對這種明顯虛高的定價則一路放行,這顯然是政策執行中的一大漏洞。
從目前房地産市場出現的動向來看,要求開發商將商品房定價建立在“成本+利潤”的基礎上,已有所表現,但只局限于個別地方和個別樓盤,還未形成一種可觀的規模,更未形成政策約束。這與地方政府在房地産市場中存在過多利益不無關係。還是以通州的這個項目來説,地方政府通過競拍土地和稅費收取,其收益超過8000元/平方米,已經成為房地産市場上最大的得利者。正是這個實際狀況的存在,使政府約束開發商定價缺少動力。市場調控發展到今天,對於造成我國房地産市場亂象的“土地財政”制度卻仍未觸及,地方政府與開發商之間的 “利益同盟”堅冰也仍未有效打破,很顯然,期望市場調控能夠切實收效,需要政府作出割捨自我利益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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