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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企再諫言重啟煤電聯動 開徵煤炭暴利稅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2日 09: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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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秀強

  8月31日,大唐集團代表電力企業再次發聲,建議在電力市場化改革完成前,重啟煤電聯動,推出相關配套措施,包括徵收煤炭暴利稅,成立國家煤炭儲備中心作為電煤供應中間商,以及建立國家電力補償機制。

  當日,大唐集團在中電聯官方網站刊發《走出當前煤電聯動困局的一些思考》文章,表達上述政策訴求。

  煤電聯動政策始於2004年底,規定以不少於6個月為一個煤電價格聯動週期,若週期內平均煤價較前一個週期變化幅度達到或超過5%,便相應調整電價。

  但從2008年開始,聯動政策迫於宏觀調控壓力中止。久而久之,聯動政策被臨時性的電價調整所取代。電力産業陷入“電價上調——煤價再漲——電價再調”的怪圈。

  自2005年至今,煤價上漲幅度頗大。山西煤炭工業廳數據顯示,2010年山西省重點煤炭企業噸煤均價比2005年提高了81.4%。

  在電力企業看來,煤炭企業借資源優勢,獲得定價權和交易選擇權,利潤激增。大唐集團建議國家對煤炭徵收暴利稅,使超額利潤徵收歸國,遏制煤炭漲價衝動,以避免電價大幅波動。

  近年來,煤炭流通環節成本暴漲,成為煤價升高的推手。電力企業希望結束中間流通環節暴利,提高在市場交易中的主體地位。

  大唐集團提出建立國家煤炭能源儲備中心(“國儲中心”)。該中心設想由國家主導、五大發電集團共同出資參股,在承擔國家應急儲備煤炭職能基礎上,發展為中間渠道供應商。現有電廠重點合同煤全部或大部由國儲中心點對點供應,儘量減少中間佔用,國儲收煤之後合理加價轉售電企。

  大唐集團的一位人士説:“最好通過國家立法,保證國儲中心有一定數量實物儲備,滿足應急、和平時週轉要求。在全國成立若干倉儲中心,分佈于跨省區煤源與電源交通便利點。同時規定,電煤企業必須劃出一部分年産能作為國儲的煤炭虛擬儲備。”

  在運行模式上,允許國儲拋售存煤平抑煤價,在市場低迷時期市場化補充庫存。通過這一機制運作,控制煤價上漲速度,平抑市場波動,解決合同兌現難問題。國儲之外的燃煤缺口,由各發電企業自行採購,自行負責,以保證市場活躍。

  對於因聯動不到位帶來的電力虧損,大唐集團建議建立電力國家補償機制。其認為,當煤炭成本無法完全向終端電價傳導時,可先由電網來承擔損失,啟動對電網企業補貼,補貼主要來源是煤炭暴利稅,不足部分由國家財政補足。

  能源經濟專家林伯強(微博)對此補貼方式也認同。他説:“對於受限制的煤電聯動,政府可通過補貼電網決定電價調整限度。中國電網只有兩家,補貼方式可比照石油補貼,應該比較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