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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南京市地方稅務局向社會發佈通告,該局將嚴格執行財政部國稅總局于昨日發出的《關於房屋、土地權屬由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契稅政策的通知》,對於夫妻婚前房産婚後加名將免徵契稅。
2011年8月31日,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房屋、土地權屬由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契稅政策的通知》,確認:“婚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由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的,免徵契稅。”
此項通知源於日前南京市地稅局發出通告,稱“因婚姻法新解釋出臺,導致夫妻婚前房産婚後如需加名,就屬於産權變更行為,按照現行稅務規定,需繳納産權變更契稅”。此通告一齣,百萬房産的加名費一夜之間從幾百塊變成了萬餘元,引來各地市民激烈反應,對該稅的徵收表示質疑。南京地稅部門當時表示,由於情況特殊,僅對已申請加名的市民進行在冊記錄,等候國稅總局處理意見下達後再做處理。
國稅總局在各地方稅務部門要求以及社會高度關注下,在一週不到的時間內發出通知,免徵“加名契稅”。
對此,南京地稅部門表示,至國稅總局發佈新政策之時,南京地方稅務局未對一例婚前房産婚後加名徵收契稅。
現該局已將新政策迅速傳達至每個徵收窗口,對每個契稅窗口工作人員和各辦稅服務廳諮詢崗工作人員也將進行新政培訓,正確理解認真執行契稅新政;同時,積極為納稅人辦理有關減免稅手續,設置專門窗口及時為納稅人辦理免稅手續。
據了解,納稅人需要提供下列資料,地稅部門即可當場為納稅人辦結免稅手續:1、房産部門開具的《契稅聯絡單》和《地稅聯絡單》;2、結婚證複印件;3、房産部門受理的夫妻房産《約定》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