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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篇標題為《貪腐3500萬,富滇銀行金融市場部被“一鍋端”》的帖子見於網絡,稱富滇銀行金融市場一幫“哥們”通過“體外循環”方式鯨吞鉅資3500多萬元,該部門總經理李坤等五六人悉數被檢察機關逮捕,從而牽出了富滇銀行金融市場部涉嫌違規交易事件。
一位銀監會官員告訴新聞媒體,富滇銀行金融市場部“一鍋端”的違規事件,屬於債券結算代理業務中內外勾結的監守自盜,暴露了內控的漏洞。
禍起國債交易“T+0”
近日,審計署在內部舉報的線索下,發現了富滇銀行金融市場部的債券結算代理業務中利益輸送的案情。富滇銀行金融市場部原總經理、原副總經理等五六人通過朋友的公司申請非金融機構法人的丙類戶,由富滇銀行為其代理債券結算業務,實施利益輸送。如此做法已延續好幾年。
這麼做的利益點在哪呢?目前,銀行間債券市場採用三種結算方式是:款券對付(DVP)、見券付款(PAD)、見款付券(DAP)。目前央行推廣的款券對付已成為主流方式,即一手交錢,一手付券,交易雙方都沒有風險;但另兩種方式都是對一方有利,對另一方存在風險敞口。目前大多數銀行機構成員和少數非銀行金融機構採用DVP方式。富滇銀行正是利用了這一漏洞。據透露,按照銀行內部的管理流程,銀行和丙類客戶做交易,都會採取有利於自己的結算方式,但後臺人員如果違規操作,在並未見到前臺付出這筆券的情況下,確認這筆交易並付出去一筆資金,然後對手方用這筆資金去買其他高收益的券,賺取差價,然後日終之前再買來一筆券還給銀行,相當於倒空券,“T+0”就可實現。
知情人士稱,此案今年6月由雲南省昆明市公安局經偵大隊介入調查,目前有關機構尚未對外公佈具體的涉案金額,也未確認是否是坊間流傳的3500萬元。
規範市場管理勢在必行
伴隨中國經濟減速和信貸緊縮的壓力,城商行的一連串操作風險正在浮出水面。
央行金融市場司近日也召集各商業銀行金融市場部門負責人,重申今年4月下發“為規範全國銀行間債市債券交易行為,防範系統性風險”的3號令,強調市場參與者應加強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規範自身交易結算行為,並要求各家銀行自查。
據介紹,目前銀行間市場關於債券結算代理業務的管理制度,主要是央行于2000年發佈的有關通知,但對於代理結算交易的規範僅限原則性要求,並無細化規則。由於參與債市的非金融法人的丙類戶十分活躍,實際上由被委託的代理結算銀行實施監管,而後者並無真正的監管動力,很容易産生操作風險。業內人士建議,應引入合理的競爭機制,建立債券結算代理資格的準入和退出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