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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冰醋酸勾兌食醋事件發酵 技術檢測難拖延執法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26日 10:0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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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導已經知道這件事,今天上午仍然在召開相關會議。”南都記者連日來不停追問廣州市質監局,得到的都是近似的回應。近日來備受各方關注的“工業冰醋酸違法勾兌食醋”事件持續發酵,23日已經有部分超市主動對致美齋涉及“問題醋”或是未涉及問題的産品閃電全線下架。然而,相對應的是執法部門查實行動顯然未有如此迅猛。

  在事件爆發後三日,致美齋終於查實了上遊原料生産商身份。“同一批次生産的9度配製米醋的量大概有20噸,這些産品所用的冰醋酸是從經銷商東莞合豐食品添加劑有限公司購得的”,昨日致美齋醬園總工程師羅瑞山向南都記者表示,不過究竟是其三大原料生産商的哪一個,羅瑞山表示暫不方便透露。

  廣州質監局稱將請示上級有關部門

  本報獨家調查的“工業冰醋酸違法勾兌食醋”事件,送檢了兩個批次的樣品,每個樣品“天然度”項目的檢測報告費用是2000元。據檢測方復旦大學放射醫學研究所方面稱,由於是配製醋,涉及提純和還原濃度的複雜技術,收費會比一般的純冰醋酸原料檢測要高得多(後者收費600元)。而據報料人陳康良給記者列出的在市場上銷售的“問題醋”品牌,長達十多家。顯然,面對高昂的檢測費用以及較長的檢測週期(送檢到出報告至少10天時間),媒體一定程度上難以全力調查。

  22日,本報第一篇報道出街,廣州市質監局反應迅速,立即組織白雲區質監局和番禺區質監局分別對廣州致美齋食品有限公司和番禺新造食品有限公司實施監督檢查,執法人員對企業的生産加工車間、原料倉庫、成品倉庫進行了現場檢查,核查了企業生産記錄、檢驗記錄、進貨臺賬、購貨發票、銷售單據等資料。

  同時,該局有關聯絡人也當天致電本報記者,獲取了涉嫌工業勾兌産品的檢測報告,同時記者還主動提供了有可能涉案企業的大量線索。媒體及公眾期待廣州質監部門的大鋪網行動。然而,第一天突擊檢查廣州致美齋食品有限公司和番禺新造食品有限公司之後,結果無疑是令人困惑的。“現場中暫無發現企業有工業冰醋酸原料及使用工業冰醋酸勾兌配製食醋的違法行為。”這是該局給所有新聞媒體的新聞稿。而據記者了解,執法人員由於檢測設備和技術所限,該次突擊檢查只能從原料的外包裝上是否有寫“工業冰醋酸”標識去判斷是否有違規的原料。然而,眾所週知,食用級和工業級冰醋酸同樣無色無味,質監做出的判斷顯然只能是“表象”。

  “從即日起將對全市食用醋生産企業進行監督檢查。”22日,廣州市質監局在新聞通稿中明確表示,將重點檢查配製醋生産企業在生産過程中是否嚴格履行原材料質量把關義務,是否有使用工業冰醋酸行為,一旦發現違法違規的企業,將依法嚴厲查處。但是該局也坦承:“就如何判斷食醋産品中是否使用了工業冰醋酸的相關技術問題,我局將向上級有關部門進行請示。”目前,無法針對冰醋酸原料進行天然度檢測,是攔在地方執法部門前面的一道很高的門檻。

  不穿“工業”馬甲,合成醋酸也不得添加

  相對於地方質檢部門都無法檢驗“天然度”問題引發業界的諸多爭議,有人甚至認為如果適應性太差,全國僅有一個地方可以檢測,基本上可以廢除。然而,在這個尷尬局面背後,還有很多有關技術指標的爭議目前也沒有任何權威部門進行解析和回應。目前此次事件引發的爭議焦點主要集中在天然度指標只能用於鑒別冰醋酸究竟是釀造冰醋酸還是合成冰醋酸,合成冰醋酸是否等同於工業冰醋酸?

  在南都記者送檢的兩樣品中,檢測報告天然度指標分別為13%和12%。檢測方朱國英教授在檢測報告評價:經檢驗,送驗的食醋(米醋)樣品中釀造醋酸的比率(天然度)指標不符合G B1903-2008《食品添加劑冰乙酸(冰醋酸)》中的有關規定。報告中同時指出,兩份樣品的冰醋酸都是石油化工來源,非糧食發酵法生産。

  這也就意味著致美齋送檢的9度米醋中所添加的冰醋酸並非是釀造的冰醋酸,而是合成的冰醋酸。然而記者發現,姑且不論其是否工業冰醋酸,但凡是合成冰醋酸都不應該作為原料添加到食醋當中。

  《釀造醋酸與合成醋酸的鑒定方法》(G B T 22099-2008)標準起草人之一的王志強早在2002年就已經在《中國調味品》上發文指出,對於釀造食醋而言,我國釀造食醋標準中允許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劑,而冰醋酸在G B2760中恰好作為食品添加劑,這一巧合為個別醋廠用合成醋酸生産食醋披上了合法外衣,極大損害了其他醋廠的利益,也損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利益。

  “是不是配製食醋裏就可以加合成醋酸呢?答案是否定的,配製醋食醋標準規定了釀造成分不低於50%,也就是説配製食醋中配製成分最高可達50%,”在王志強看來,如果是用到配製食醋中,所用到的冰醋酸已經是佔到整瓶醋總量的百分之幾。“已經不是微量食用,而是勾兌,是常量食用,不能説合成醋酸在這個量的情況下,其中微量的有毒、有害雜質對人體無潛在影響”,王志強認為。

  按照《SB10337-2000配製醋》標準的定義,配製醋是以釀造食醋為主體,與冰乙酸、食品添加劑等混合配製而成的調味食醋,而冰乙酸必須符合G B 1903的規定,也就是必須是以發酵法生産的乙醇為原料製成的冰乙酸,這也就意味著,合成醋酸並不能用於食醋的生産。

  《釀造醋酸與合成醋酸的鑒定方法》標準起草者之一的翟光校,其身份是國內最大的冰醋酸生産企業之一河南天冠醋酸廠的廠長。翟光校以正在搬新廠未由,婉拒記者採訪,但在其官方網站上記者看到,天冠醋酸廠摸索出了食醋“天然度”的指標和檢測方法,用於對配製食醋中食品添加劑冰乙酸和工業用冰醋酸的鑒別,並將上升為國家標準,在QS認證時進行推廣應用。而這點正呼應本報檢測天然度,來分辨食醋中是否有違規添加工業冰醋酸的邏輯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