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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産買賣加稅不是好主意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14日 06: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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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觀察家

  西城區加稅沒有心理徵兆和緩衝時間,政策突變雖然可以避免漏網之魚,但是稅負轉嫁是毎一項稅收必然會産生的後果。

  北京市西城區地稅局從本月10日起對已購公房、滿5年且為唯一住房外,二手房買賣應繳個稅一律按照原購買價與現售價差額的20%繳納。而此前的政策是按照面積以及售價,購房者可任選差額20%或者出售價1%來繳納。在近年來房價過快上漲的條件下,200萬元的住房全額的1%與差額的20%可達到20萬元以上差別,造成的市場反應一定是劇烈的。

  作為地稅部門,加強稅收是本分所在。但是,這種重稅必然造成成交量萎縮。北京等城市二手房成交量已經萎縮到新房的三分之一。目前北京五環內已經基本是二手房交易為主,作為老城區的地方稅收必然也大幅度減少。加稅表面上能夠增加單筆交易的稅收,如果考慮市場供求雙方減少交易,總體上稅收減少的可能更大。西城區的做法是“竭澤而漁”。如果要促進交易,增加稅收,應該是減稅。

  這兩天,北京地稅局在是否北京全部實行這種辦法的問題上,還是打太極拳。不免讓人想懷疑有犧牲西城區局部稅收,擴大北京市整體交易量以增加稅收的企圖。2009年住房交易優惠取消之前,在重慶、上海實行恢復房産稅之前,在限購令擴大到三四線城市之前,住房成交量都有明顯放大。

  當然,稅務部門也可能是為將來降低二手房稅收做準備,今年北京房價調控目標是“穩中有降”,如果現在購房,將來按差額20%徵稅比全額1%要少20萬元以上,但是這種可能性較少,自有房地産調控以來,各級政府就沒嘗試過減稅,如果房價真實現了穩中有降,可能又會恢復全額1%。

  稅收的改變,需要經過長時間的研究。從物業稅探討到重慶、上海的房産稅試點經歷了8年。西城區加稅沒有心理徵兆和緩衝時間,政策突變雖然可以避免漏網之魚,但是稅負轉嫁是毎一項稅收必然會産生的後果。經濟學中的原理有,供給大於需求時,稅負轉嫁由供給方承擔,供給小于需求時,稅收轉嫁由需求方承擔,因此,北京房地産市場如果有大量的閒置房、炒作房、投機房、投資房,增加的稅收大部分由賣方承擔。但是,北京大部分業主轉讓二手房都是“凈房價”報價,所有的稅收都不承擔,增加稅收後必然提高報價。在這種市場反應下,炒作、投機投資、空置的住房並不大量存在。借打擊炒作之名的加稅理由並不成立。

  長期房市的穩定,需要長期穩定的政策。除了穩定充足的土地供給之外,稅收也需求長遠考慮,減少交易稅收、增加持有稅收才是根本。重慶、上海已經在試點房産稅,北京短期加稅能取得一定效果,但長期還需要交易稅收向持有稅收轉變。

  □陳則明(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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