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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訊 8月7日,記者了解到 ,財政部、國稅總局發佈通知,對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自然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相應作了調整,並將從9月1日起執行。
根據通知,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自然人投資者的生産經營所得計徵個人所得稅時,費用扣除標準統一確定為42000元/年(3500元/月)。個體戶向其從業人員實際支付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允許在稅前扣除;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工資不得在稅前扣除。之前,個體戶所得計徵個人所得稅時的扣除標準是2000元,即全年24000元。
數字顯示,青島個體工商戶數量超過20萬。9月份以後,個體戶如果扣除成本費用,每月盈利在3500元以下的,可不繳納個稅,在3500元以上的,也可少繳稅。(記者 李晨)
◎相關新聞個稅有疑問就上網提
8月7日記者了解到,青島市國家稅務局要通過互聯網站(www.qd-n-tax.gov.cn)開展在線訪談工作。8月9日14:30~15:30,青島膠州市國家稅務局馬典祥局長將與納稅人在線互動交流。屆時,市民在個稅起點上調方面如果有疑問可以進行諮詢。記者 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