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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虎保時捷經銷商加價售車涉嫌鉅額逃稅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07日 07: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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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價售車背後隱藏巨大的逃稅空間,僅路虎相關車型在今年涉嫌逃稅額就或將高達2.6億元

  豪華車路虎,最近成了中國汽車市場的眾矢之的。

  日前,據中央電視臺“消費主張”欄目報道,在中國市場的路虎經銷商處,普遍存在加價售車的現象,而經銷商卻對加價部分拒開發票。而《中國經營報》記者在調查走訪後發現,這一現象的確屢見不鮮。

  由於加價幅度大又不開具發票,路虎經銷商被捲入一片“逃稅”的質疑聲中;而除路虎之外,記者調查發現保時捷等品牌的經銷商處也大量存在加價不開票的現象。

  一個一直以來被忽視的巨大的財務黑洞,正在逐漸顯現。

  可怕的2.6億

  儘管被央視曝光,但目前路虎車型的加價不開票行為依然盛行。

  8月3日,在位於上海龍東大道的路虎捷豹4S店內,記者以購車者身份向銷售人員詢問路虎攬勝運動版3.0LTD的售價。據銷售人員向記者介紹,該車目前的提車週期在半年以上,而且需要加價13萬元才能買到。

  記者了解到,路虎攬勝運動版3.0LTD車型的廠家指導價為91.8萬元,但從該經銷商處買車需要花費105萬元,更為重要的是,經銷商只能開具數額為91.8萬元的發票。

  “路虎車型貨源少,而且消費者購買慾望強,所以加價很正常。”上述銷售人員告訴記者,目前路虎在華銷售的車型一共有四款,分別是攬勝、發現Ⅳ、神行者和衛士,“除了神行者和衛士之外,攬勝和發現Ⅳ兩款車型在全國幾乎所有經銷商那裏,都存在加價的現象,而且加價部分都不能給你開發票。”

  記者隨後向北京、杭州等地的多家路虎經銷商詢問後得知,攬勝和發現Ⅳ這兩款車型的加價幅度大體都在10萬元~15萬元之間,在個別經銷商那裏,加價幅度甚至高達18萬元,而跟上海地區的路虎經銷商一樣,上述這些區域的經銷商在加價售車的同時,並不會給消費者開具加價部分的發票。

  加價部分不開發票,也就意味著經銷商不會對增加的銷售收入進行繳稅。

  有業內人士給記者算了這樣一筆賬——2010年,路虎在華全年總銷量達23459輛,而今年前5個月,路虎在華銷量為13568輛,比去年同期增長47%,按照這一勢頭增長下去,路虎全年在華銷量將超過3萬輛。而前5個月的數字顯示,攬勝和發現Ⅳ這兩款車型的銷量佔路虎總銷量的一半,那麼,以全年3萬輛計算,攬勝和發現Ⅳ的銷量將達到1.5萬輛。以每輛車加價12萬元計算,路虎在華經銷商全年依靠加價所得的收入大約為18億元,而由於這部分收入獲得時並不開具發票,因此全國路虎經銷商將總共涉嫌脫逃增值稅2.6億元人民幣(根據增值稅的計算公式,路虎經銷商逃稅數額為12萬元1.5萬輛1.1717%=2.6億元)。

  並非個案

  實際上,針對路虎經銷商的加價不開票行為,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曾在今年3月14日給當地一家路虎4S店開出過國內首張加價售車罰單,沒收違法所得140.21萬元。但到目前為止,路虎加價不開票的行為並沒有得到有效遏制。在採訪中,有路虎經銷商告訴記者,處罰事件之後,路虎(中國)方面對此類現象加強了監管,4S店在加價事情上也開始變得謹小慎微,“但大家也只是在加價幅度方面都有所減低,加價不開票的行為依然普遍存在。”

  據一位同時經營捷豹和路虎兩個品牌的經銷商負責人透露:“目前,我們提兩輛路虎,廠家要強制向經銷商壓一輛捷豹。所以,在路虎加價不開票的事情上,廠家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畢竟廠家還需要我們來賣車。”對此,路虎(中國)市場部人士僅表示:“我們今後會加強對經銷商的監管力度,但加價售車的現象應該屬於經銷商的自主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並不只有路虎經銷商存在加價售車但加價部分不開發票的行為。

  在位於上海中春路7089號的保時捷4S店內,記者看到2011款卡宴最低配車型的售價為135萬元,但其官方指導價只有89.3萬元,售價比指導價高了45萬多元。據該店銷售顧問劉先生介紹,在高出的45萬元中,有30萬元為加價部分,剩下15萬元為加裝配置的費用,“按照保時捷(中國)的要求,卡宴車型在銷售時都必須要加裝配置,不加裝配置是不能賣的。”據了解,這些必須要加裝的配置包括彎道大燈、車頂行李架、高級音響以及倒車影像等,而加裝這些配置本身,對整車企業而言就是一個依靠零部件進行的盈利過程。

  而跟路虎經銷商一樣,保時捷經銷商對於加裝配置和加價部分的金額,同樣不能開具發票。“我們只能給你開裸車價格的發票,加裝費用和加價費用則不能寫到購車發票裏面。”劉先生稱。而記者隨後在位於上海虹口區涼城路532號的上海美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裏看到,2011款卡宴最低配車型的售價也在135萬元左右,但與之前那家保時捷經銷商不同的是,上海美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一位銷售顧問告訴記者,所有購車費用(裸車車價+加裝配置費用+加價費用)可以合在一起開具一張發票,但裸車車價之外的費用所産生的增值稅,需要記者來支付。

  對此,記者向保時捷(中國)公關總監孫潔進行求證,但截至發稿時,並未得到對方的任何回復。

  實際上,在中國汽車市場銷售勢頭較為火爆的前幾年,加價售車現象一直普遍存在,東風本田的CR-V、大眾的高爾夫6、CC和途觀等車型,一直都是加價排行榜上的常客。“只不過,由於加價幅度不高(一般都在5000元~20000元之間),大多數經銷商還是能為加價部分開具發票的。”汽車業知名分析師鐘師表示,“但路虎和保時捷等車型就不同了,由於車型價格高且加價幅度大,經銷商的避稅需求就會更大。”而消費者為了少交購置稅,往往也默認了經銷商的加價不開票行為。以保時捷卡宴加價45萬元為例,消費者要為此多掏3.8萬元的購置稅。

  缺失的監管

  實際上,加價售車行為本身,就已經觸犯了相關法規。

  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中消協律師團團長邱寶昌援引國務院頒布的《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一條第三項稱,雖然汽車這種商品允許企業自主定價,但“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的”,屬於違反明碼標價準則的行為,應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據記者從相關渠道了解到,工業品物價定價問題,屬於發改委的監管範圍,但記者隨後從發改委那裏得到的回復卻是:“在購車價格方面,國家沒有統一的規定,一般由經銷商自主定價,消費者跟經銷商協商購買。”

  此外,還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加價部分不開具發票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偷稅罪。根據2009年頒布實施的《刑法》第二百零一條關於偷稅罪的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最高可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但對此問題,記者了解到,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起草了《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辦法》修訂稿初稿,擬對增加配置費用、加價費等統一開票徵稅。但這是否就意味著間接承認了加價現象的合法性?對此,國家稅務總局僅給出了“此舉並不意味著對加價售車是否違法予以肯定或者否定”的模糊表態。

  此間,也有人將矛頭指向了中國汽車流通協會,認為該協會一直宣稱的“發揮政府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企業與用戶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並沒有得到體現。但對於這樣的説法,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副秘書長羅磊覺得很冤:“把矛頭指向我們有點牽強,中國車市的加價行為符合市場規律,它如實地反映了市場的供需關係。由於國外市場發展成熟,競爭充分,因此根本就不存在加價賣車的行為,而中國汽車市場需求正處於增長期,由供給不足導致的加價行為屬於合理現象。當然,關於加價之後的逃稅問題,需要由具有有監管權的工商局和稅務局進行解決,中國汽車流通協會沒有處罰權,只能進行相關引導。”

  相關各方各執一詞,讓本就雜亂無章的中國汽車價格監管問題愈發顯得漏洞百齣。難道,加價銷售以及由此引發的逃稅問題只能任由其發展下去?對此,我們只能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