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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比房地産更賺錢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8日 10: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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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點通行費該怎麼收

  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財政與金融研究所常務副所長胡方俊認為,高速公路通行費不能作為經營性收入,而是準財政性收入。應加大政府投入,控制經營性道路規模。

  同時,可以規定一個經營性公路的合理回報率。例如將利潤率鎖定在10%,效益好的路,達到了承諾的10%的利潤,即使沒到期,政府也可以提前收回。效益不好的,則可以拉長收費期,直到達到預期的收益。當然,與之相配套的就是必須加強監管,做到收費和使用情況公開透明,對於道路的收入、成本等嚴格把關,防止弄虛作假。

  比房地産更賺錢的行業是什麼?是高速公路。

  隨著機動車進入家庭和物流業的發展,國內部分高速公路收費的“暴利”問題引起了人們廣泛關注。

  ●現狀利潤超過房地産

  高速公路成為最賺錢的行業似乎讓很多人意外。根據上市公司年報顯示,寧滬高速2010年主營業務營業利潤率為56.21%,贛粵高速為48.81%,成渝高速為59.28%。而通常被人們提及的“暴利”行業房地産,毛利率一般也只維持在40%以下。

  審計署和北京市審計局的審計報告顯示,首都機場高速公路總投資11.65億元,其中貸款7.65億元,至2005年底已收費32億元。京石高速實際工程總造價為10.1億多元,其中一多半來自養路費,到2004年12月累計收取通行費近18億元。

  這不是極端的案例。2008年,審計署對18個省市收費公路建設運營管理情況進行了審計,抽查山東等12個省、市35條經營性公路,結果顯示,這些公路獲取的通行費收入高出投資成本數倍乃至10倍以上。

  ●探因變著“戲法”多收費

  記者在北京、廣東、江蘇等地調查發現,造成“收夠了還收”和“延長收費期”的情況,主要是有關管理方在收費手段上“變戲法”:

  一、變“性”。首都機場高速公路在收費3年多後,于1997年改變了經營性質,成為經營性道路,被重新批准收費30年。京石高速在收費12年後,1999年被轉為經營性道路,重新批准收費30年。

  二、變“質”。按照規定,高速公路收費只能用來償還貸款、道路的養護以及相關管理成本等,不得挪作他用。但是,在各地的實際操作中,卻執行統貸統還,例如廣東省的廣佛、廣深高速這樣熱門線路的收費很大一部分要用來補貼那些尚不賺錢的高速公路,以及新高速公路的建設。

  三、變“臉”。一些高速公路由於在境外上市或是引入了外資,也成為收費難以撼動的一個原因。例如首都機場高速就是因為在香港上市,新的30年的收費期已經向股民承諾過。而廣州市的華南快速路也是因為由香港企業投資,對改變收費標準政府做不了主。

  “三變”是造成這一問題的直接原因,而更深層次的原因是我國現有收費公路管理政策法規存在滯後和缺失。

  交通運輸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還沒有制定和明確經營性公路的合理回報率,也缺乏基於通行車流量、投資收益與還貸進度等相關指標變化的通行費收費標準及收費期限的動態調整機制,導致政府難以按照量化指標進行監管和考核,不能實行彈性的收費標準調整機制。

  長期關注高速公路收費問題的律師李勁松説,高速公路的管理政策出臺始終趕不上高速公路“花樣翻新”的速度,新出臺的政策又不溯及以往,矛盾焦點一直沒有解決。

  ●治理對症下藥治頑疾

  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等五部門6月20日開始了公路收費專項清理工作,主要圍繞公路的超期收費、通行費標準過高以及不合理收費等問題。

  與以往不同,這次的治理提出對於2004年《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正式實施之前建成的高速公路,以及已經轉變為經營性質的高速公路也將納入治理範圍內。

  對於收費期限存在問題的須制訂並落實具體措施進行規範。同時,對於收費標準偏高、經營收益過高的收費公路,要按照經營性公路收回投資並有合理回報、政府還貸公路按期還貸並滿足養護管理資金需求的原則,降低通行費收費標準。

  據了解,治理工作開始後,北京首都機場高速首先降低了通行費價格,將天竺主站出京方向收費由10元減少為5元,同時,所有進京方向停止收費。

  新華社記者 田建軍 梁鵬李志勇 蔡玉高 陳先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