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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璟
本報此前報道的信用卡卡奴黃珺看守所死亡一事(見本報7月13日9版《奪命信用卡》及追蹤報道),牽出了信用卡行業的種種亂象,催收作為信用卡業務中鮮為人知的一環隱現。
截至2011年一季度末,全國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償信貸總額82.07億元,較2010年第四季度增加5.18億元,增長6.7%;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償信貸總額佔期末應償信貸總額的1.7%,與2010年第四季度持平。
按國際慣例,逾期180天未還的信用卡貸款視為壞賬。而國內,逾期半年的信貸總額佔到一定比例後,銀行的信用卡發卡也會受到限制。多數銀行選擇了自營加外包的催收方式,也有個別銀行選擇了完全自營。
什麼樣的手段可以讓欠款人還款?是舌燦蘭花、以情動人還是威逼利誘?在催收環節中,銀行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又如何和催收公司合作?對此,記者近日進行了深入調查。
電話催收員:每天250通電話
薄女士月均追回欠款30萬元以上,每天約撥打250通電話。“公司最高的記錄是一個月收回了68萬。”她説。
據黃珺家人回憶,黃被抓後,她父母曾接到一位自稱“廣發銀行委託律師”男性的電話,説黃珺在坐牢,並稱自己叫“吳濤”(諧音)。“催收比較惡劣,有謾罵,恐嚇。”黃珺姐姐回憶。春節剛過,也有人給黃珺老家打電話,説自己“姓吳”。
截至發稿時,對於此案的催收細節,記者未從廣發等銀行獲得有關信息。
多位業內人士介紹,考慮到追繳的成本和效果,銀行大多樂意與催收公司合作,同時保留本行的催收部門。2007年後催收行業競爭日趨激烈,也逐漸規範,但依然魚龍混雜。
“一般在90天內的呆壞賬由銀行客服部門催收,而大於90天的賬款由催收公司催收。一家銀行可能與幾家,或十幾家催收公司合作。”我愛卡網站董事長涂志雲介紹,催收的手段主要包括短信、電話、登門和律師函。
電話是催收公司的第一大工具。
2008年6月至今,CBC(北京)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下稱“CBC”)一位薄姓催收員從事信用卡催收已2年有餘,此前其在高柏資本控股集團工作。這一天她如常一樣打開電腦、點開客戶資料,開始撥打電話。
第一個電話沒有人接,第二個顯示空號,第三個被接起,但對方硬邦邦地一句“沒有這個人”就挂了電話。
不斷地打電話、被拒絕和面對各種謊言是催收員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薄回憶,曾有一位選美公司總裁助理欠9000多元的信用卡賬款兩年多,每次給他家裏打電話對方都説打錯了,而且罵人。
用催收員們自己的話來説,這就是“鬥智鬥勇”,“要把欠款人所説的100個不還款的理由一個一個反駁掉,讓他最後覺得必須要還款”。具體方式包括疏導法——罵不還口,感情牌——告知其父母朋友,警示法——車貸房貸及信用記錄受影響等。
一名催收人員在傳授經驗時寫道:“加強電話溝通技巧,善於使用各種方法對被催收人員施加壓力,如其需面對的法律懲罰。如果真要尋找失聯客戶,看能否聯絡到與其有一定關係的人,如親屬、同事等,通過他們把被催收人員需面對的法律行為告之等。”
對催收人員來説,一筆欠款追繳三個月是常事。一些催收公司的工作程序要求,聯絡不上欠款人本人時,催收員每三天撥打一次電話,確認還款意向後,每天去電跟蹤進度。
前述薄女士是該公司的熟練催收員,月均追回欠款額30萬元以上,上班時間為每天早九點到下午六點,約撥打250通電話。按公司規定,早上9點前、晚上9點後都不可聯絡客戶。若按每筆欠款7000元計算(薄介紹通常是這個數字),每月她大約追回40筆欠款,而撥打的電話約為5000個,即一筆成功的回款意味著大約125個電話。
“在我們公司,一般熟練的催收員都可達到這個數字。三個月左右的新手每月可催收10多萬。最高的記錄是一個月收回了68萬。”她説。
“只要給我一個地址”
“讓他無法正常工作、正常生活,感到不還不行,吃不好睡不好。”丁崎説,佣金按收回賬款的30%提取,不收回款項不收費。
但並非所有催收公司如此“文明”。
丁崎(化名)2005年起從事催收行業, 2007年自己成立了一家總部在廣州的催收公司。
“只要給我地址,我有100%的把握讓他還款。”丁崎向記者保證。
在丁崎出示的公司宣傳資料中,扉頁上印著身材魁梧、戴著墨鏡、一身黑衣的大漢。他要債的基本思路是,到欠款人單位給造成一定的影響,甚至阻礙欠款人單位的經營;或到欠款人家裏,拿東西來抵押。極端時可派人24小時跟著欠款人,直到把款項全部一次性付清。
丁崎公司的人手分為兩部分,一部分負責調查,一部分施行催收行為,可互換。
談及催收的效果,丁崎頗有把握:“一般信用卡欠費不過幾千或一兩萬。5萬以上的債務我不敢保證。但數目比較少的話,給他們施加一些壓力,一個小時就可以得到明確的結果。”
具體方式簡言之是,“讓他無法正常工作、正常生活,感到不還不行,吃不好睡不好。”對於收費,丁表示,佣金按收回賬款30%提取,不收回款項不收費。
一名欠款人提供的資料顯示,催收人員在他家門口的墻上用大字寫著“某某(欠債人名),還清欠款,才是生活好唯一齣路,否則一切後果自負。還錢!”而每天數個電話,在單位、家裏被堵住也並不少見。
一位業內人士甚至提到,聽説過“關禁閉”等較為極端的催收方式。一名從事信用卡業務十多年的人士認為,欠債不還固然不對,但運用這樣的手段也不對,“有一次銀行讓我給他們講催收的課程。我拒絕了。你們讓我講白道還是黑道呢?”
上述人士介紹,這樣的催收公司多如牛毛,有時四五個人就可以開辦。記者調查發現,此類的催收公司有一些共同特點。如討債區域不能太偏僻,要求在一、二線城市,便於尋找當事人;公司規模較小,多集中在一兩個城市;催收方式主要為上門催收,要求欠款人一次性還清欠款;催收員工作不穩定,忙的時候每天工作,閒的時候沒有工作。
此外,一些催收公司還通過和公安部門的關係,獲得更加詳細的資料。
催收外包是否合法?
對於委託第三方催收的合法性,不同的法律界人士有不同的看法。
CBC首席運營官董軍民從事催收行業已12年,目前其公司代理了18家銀行的催收業務,網點覆蓋全國。
這幾年他明顯感受到,監管部門對於催收行業的管理越來越嚴格,“2009年下半年起,一些股份行開始對催收公司的資質進行考察,不合格的不能進入外包名單。銀監會也對銀行合作的催收公司進行檢查。”
此外,“公司所有催收人員的名單、變動情況都及時上報給銀行。銀行也會來公司給催收員進行培訓。”
從事催收業四年的王平介紹,目前國有行和股份行有兩套催收管理體制。國有行主要通過省行招標選擇催收公司,一般一家銀行在一個城市會尋找兩三家合作,多的可能達六家。而股份行會由總行負責與催收公司的合作,採取競爭淘汰制,“股份銀行有龐大的催收隊伍,可能有幾十家甚至上百家。”
信用卡催收亂象調查
競爭給催收公司帶來了壓力。2007年以前,銀行給催收公司的服務費用可達催收回款項的20%-30%,而近年來國有行可能不到10%,股份行稍高一些。
“低價策略是目前各家公司無奈的選擇。”一名催收人員舉例,某行很想和一家催收公司合作,但該公司堅持不走低價,銀行最終選擇了低價公司,但最後不良資産下降有限。
細數從2003年開始的催收行業,經歷了電話催收、訪問催收的階段,逐漸向著司法催收過渡。
“各行現在都很注重司法催收。有銀行要求所有的催收都要有錄音和記錄,便於採取司法手段。” 一名業內人説。比如在CBC、高柏等催收公司,催收員都配有電腦、耳機和撥號系統。“每一個電話都自動錄音。”CBC的一名催收員説。
許多催收公司和律師事務所都有合作,不少律所也開展了信用卡催收業務。但有業內人士認為,催收是一個人力資本密集型的行業,利潤率不高,不適合律所,目前的趨勢可能和銀行將訴訟外包有關。
對於委託第三方催收的合法性,不同的法律界人士有不同的看法。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認為,中國沒有同意成立討債或者催收公司,因此這些公司都是不合法的,銀行的外包行為也不合法。但更多律師認為,只要催收公司的成立合法,手段規範,就屬合法經營。
也有銀行完全自己經營催收業務。民生信用卡催收部一名員工説,在該行推廣了2年信用卡後,他被分配到催收部門,至今已三年。“大部分同事都是類似經歷。催收需要對信用卡知識有所了解,及清楚銀行的工作模式。”他介紹,三個人組成一個小組,工資並不與回款數量直接挂鉤,主要依據是否達到銀行的不良率指標等。
(本報記者李伊琳對本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