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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出租車調價聽證兩套方案均為漲價遭質疑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0日 09: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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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儘管廣州市出租車價格聽證會已于7月18日結束,但當地老百姓關於此次聽證會的討論卻越發熱烈。焦點內容包括:為什麼聽證的兩套方案都是漲價方案?為什麼油價上漲的成本全部由消費者承擔?為什麼出租車司機上繳的“份兒錢”不下調?甚至連聽證代表的遴選過程也成了當地百姓熱議的內容。

  據介紹,此次聽證會共設立兩套聽證方案。方案一規定車用液化石油氣零售價格4.5元/升為基準氣價,其對應的出租車基準起步價為9元/2.3公里;營運時速低於12公里收取營運候時費31元/小時,晚上12時至次日早上6時加收夜間附加15%。方案二規定車用液化石油氣零售價格4.8元/升為基準氣價,其對應的出租車基準起步價為10元/2.5公里。

  兩套方案均規定,車用液化石油氣零售價格變動超出基準氣價區間時,啟動調整起步價;以後每變動0.83元/升,出租車起步價相應變動1元,續租價維持2.6元/公里不變。

  在當天的聽證會上,25名聽證代表中,僅有2名贊成方案一,21名同意方案二,另有2名代表無明確表示意見。但根據廣州市物價局此前公佈的信息,這兩套聽證方案都不會是最終方案,該部門會根據聽證會與會人員提出的意見以及社會各界包括媒體近期提出的建議,對方案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報市政府審批同意後方能實施。

  政協委員帶來第三方案

  聽證會之後,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的名字多次見諸報端。原因是,聽證會當天,這位候補聽證代表自帶小板凳,候在聽證會現場門口,但終究未能如願進場參與討論。

  7月17日晚間,韓志鵬曾發出一則微博,透露自己和物價部門的一段對話。在對話中,廣州市物價局價格管理處一位副處長對韓志鵬説:“你也是個名人了,但我不能保證明天你能進去,這裡面有個程序。”韓志鵬則回復説:“放心吧,我會對我的行為負責,聽證會我一定要去,但如果我這個候選代表遞補不上去,我也不會‘闖關’,就在門外候著。”

  據韓志鵬説,他是第一個報名參加這次聽證會的消費者代表,但只獲得了候補第二的資格。也就是説,只有當有兩名聽證代表缺席,他才能參加聽證。

  聽證會剛剛開始時,包括本報記者在內的多名記者並未能如期進入會議現場,被阻攔的原因是:“未提前半個月溝通,現在會場位置已排滿,沒有坐席,不得進入。”

  就在記者徘徊于會場外時,看到韓志鵬提著一隻塑料彩色小板凳走來。他的出現立刻引起留在會場外部分記者的關注,而他本人則表示:“我怕他們攔我進不去,我不會強行闖關,所以我帶了個凳子,準備坐在會場外面等。”他説自己帶來了第三個方案。

  韓志鵬的“第三個方案”核心觀點是,取消在起步價中收取的燃油附加費,應把燃油附加費體現在出租車的續價中,通過行走公里數的長短,來決定收取燃油附加費的多少。

  他表示,作為候補代表,在等候聽證會召開期間,除了在自己的強烈要求下拿到一份相關資料外,再沒收到任何相關單位的通知。聽證會召開前一天,韓志鵬還撥打了廣州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的手機,但對方卻沒有接聽。

  “我今天還是要來,進不去就在門外候著。能通過媒體,把我的聲音傳達出去就夠了。”韓志鵬表示,聽證會上提出的兩個聯動方案,看似公平,實則不公平,因為燃油附加費不顧旅途長短,以同一標準收取,對短途客來説是很不合理的。

  最終,因不滿主辦方不允許發言代表在會場外接受採訪,他拿起板凳憤然離開。

  調價方案應首要考慮消費者和司機

  在保安人員不注意的情況下,本報記者最終“矇混”入場。聽證會一開始,廣州市物價局價格管理處一位副處長就宣佈對方案一進行修改,將原先“晚上10時至次日早上6時加收夜間附加30%”,改為“晚上12時至次日早上6時,加收夜間附加15%”。方案二保持不變。

  聽證過程中,有21位聽證代表明確表示支持方案二,總體原因是認為該方案充分考慮了價格上漲因素,比較簡明扼要,通俗易懂。但不少支持方案二的代表還是指出了其中的不足。

  “的哥”代表朱勝利一發言便引起在場所有媒體的關注,他表示油價、運價聯動機制的調整對司機影響比較大。他贊同方案二是因為經過計算後發現,方案二的收費標準與現行收費標準“並無多大區別”。

  聽證代表黃小彪則指出,設立聯動機制是應該的,但前提是要讓消費者和出租車司機得到更多的保護。他建議,聯動機制應該是讓出租車運價與整個運營成本“聯動”。

  其他贊同方案二的代表也提出“適當降低氣價區間”、“下調基準氣價”、“增加收取運營候時費”等建議,而徐兆峰、范永源、汪志敏等幾位消費者代表,只是簡單表示“贊同方案二”,便草草結束髮言。

  關於兩個聽證方案為什麼都是漲價方案,廣州市物價局曾解釋説,本次聽證會的目的是建立出租汽車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的機制,即運價隨燃料價格漲跌作同向調整,燃料價格下調到一定程度時,出租車運價會相應降低。聽證會不是漲價會,相反,正因為有了聽證制度,一些由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才不能輕言漲價。

  打得起車就該付得起費?

  在聽證現場,廣州市出租汽車協會秘書長吳宏鋼的發言尤為特別。在他看來,能夠享受的士服務的人士,理應付得起的士費用,因此調整價格並無不可。

  “我認為,乘出租車不是普通大眾每天都要消費的交通方式。出租車點對點的服務方式是任何其他一種交通工具都無法做到的,連飛機也無法做到。”吳宏鋼説,他覺得出租車價格稍貴也合理,大眾只是需要一個適應的過程。

  關於這一點,聽證代表黃志寧有不同的看法,她説:“出租車應該是越來越多的中等收入者的交通工具。”所以她明確表示“反對在方案中有任何漲價因素,聯動機制只是一個機制,不應以漲價為目的”;她同時表示,35公里空返加收空返費可降低到20公里,因為出租車是“公交系統的補充”,短途的主要消費者是普通市民,應降低價格;但長途的主要消費者則是高收入的商務人群,可適當加收費用。2元錢的油價可保持穩定,方便司機。

  聽證會之前,也有公眾質疑,為什麼出租車的份兒錢不能降,出租車公司不能讓利?物價部門的回應是,目前的出租車承包費基準價限價標準,是通過對行業成本進行核查,在充分考慮企業、司機成本構成與收益的基礎上研究出臺的,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市物價局已分別發文要求下調400元、800元和100元/車月。此次聽證會的主旨是,取消燃油附加、建立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的機制,並不涉及承包費方面的內容。

  華南理工大學交通學院院長靳文舟則是修改後方案一的支持者。他認為方案二無法體現聯動機制,方案一考慮了夜間、擁堵等情況,比較科學,他也提出了燃油附加費不應包含在起步價中,而應在運價中收取的想法。

  對公眾關於油價上漲的成本為什麼由消費者承擔的質疑,廣州市物價局的回應是,政府近年來一直在通過發放燃料補貼等方法承擔出租汽車行業燃料成本的上漲,企業也按政府要求降低承包費進行讓利,但由於出租汽車是受益面比較小的交通工具,因此其燃料成本的上漲不宜全由政府、企業承擔。聽證方案按照乘客與司機主要承擔、企業和政府有所承擔的原則,合理設定了氣價與起步價的對比關係。

  另據廣州市的物價部門介紹,根據出租車運營成本監審報告,燃料成本佔了單車運營成本的近40%,是單車營運成本構成中比例最大的一項。從2003年起,對出租車司機的強制性收費項目已經由原來的19項降為9項,收費金額降幅達46%;國家、市財政配套發放補貼,最近剛剛發放了燃料補貼1.74億元;出租車企業對司機的收費項目2008年後也再次降低了收費標準。因此,政府與出租車企業消化燃料價格上漲的空間已經十分有限。

  廣州目前出租車起步價為7元/2.3公里,續租價2.6元/公里,燃油附加2元/車次,候車計費及當車輛運行時速低於10公里時,計費26元/小時;載客車輛行駛滿35公里後,表內自動加計50%空駛費。該標準從2002年12月起執行至今一直沒有調整,而在此期間很多服務價格已經大幅上漲。

  目前,北京出租車起步價為10元3公里,之後每公里2元。自4月9日起,燃油附加費漲到每趟2元。上海經過7月9日的漲價,出租車實際起步價已經變成了3公里14元 (其中含1元燃油附加費),之後每公里2.4元。(林潔 邱樂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