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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保險被忽悠 交十年錢取時比本金還少1000塊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14日 09: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菏澤網-牡丹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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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菏澤網消息 (記者 劉錦 見習記者 李艷粉)“2005年,我在親戚的遊説下買了份人身保險,説是每年交1310元,十年後能得到兩萬元,最近我才得知,當初的口頭承諾全是假的……”日前,市民張先生來到本報,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據張先生介紹,2005年7月,從事保險業務的親戚提著水果來到他家,推銷一種名為“某某B”的保險。第一次接觸保險的張先生,面對保險合同上幾十項保險條文,有些看不明白。親戚簡要地告訴他,只要每年交1310元,十年後若有需要可一次性取現兩萬元。“兒子恰好十年後上大學,交十年就是13100元,到時能取兩萬元,這比存銀行強多了。”張先生覺著很划算,簽了合同並於每年7月13日前按時交付保險費。今年7月6日,張先生去保險公司營業廳交付保費時隨口問了一下到期取錢的事,工作人員的回答卻讓他很是意外。“工作人員説十年後取錢只能取12000多元,比本金還少1000余元;如果現在退保,扣除違約金後只能取5100元,比本金少了2760元。這和辦保險前的承諾完全不同,真是太氣人了。”張先生十分惱火地説。事後,張先生多次去保險公司營業廳查詢此事,得到的説法都是以保險合同為準。

  隨後,記者諮詢了負責張先生保險業務的該保險公司工作人員鄧女士。鄧女士説,給張先生辦理保險的業務員早在三年前就已離職,“根據張先生的敘述,該業務員應屬誤導,但作為投保人張先生應該仔細閱讀合同條文。”

  針對此事,市保險行業協會秘書長曹文勝説,“近幾年,我市已對保險銷售誤導行為進行了嚴打,並將嚴重誤導客戶的銷售人員列入了行業黑名單。”曹文勝建議,消費者若打算購買保險産品,一定要謹慎選擇,“了解保險産品有10天猶豫期,即自簽下保單日起10日內可退保,不必承擔費用。而超過‘猶豫期’,保險公司就會扣除相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