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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山東網6月7日訊 近日,山東民聲記者接到臨淄的齊女士投訴,稱他的父親去年6月份先後兩次在臨淄郵政儲蓄召口營業廳存了兩萬元人民幣,但存完後拿回家的除了一個活期儲蓄銀 行卡,還有一張中國人保壽險的“金鼎富貴”3-5年期保單。近日,在看新聞時,齊女士父親才知道這事兒有風險,想著去郵政儲蓄所把錢取出來,但現在要 取,1萬元只能拿到9400多元。這可怎麼辦?齊女士的父親著了急。
又是一起“存單變保單”的投訴,最近一段時間以來,新聞媒體曝光的該類事件舉不勝舉,中國山東網山東民聲欄目最近針對該類事件的投訴也呈上升趨勢。
記者從網上查悉,“金鼎富貴”是中國人保壽險公司推出的兼顧理財與保障功能的分紅型産品。據業內人士介紹,該類産品的特徵是投保本金的一部分會 被預留作為保障金,另一部分用以投資,比較而言風險會小一點,但並非毫無風險。銷售人員在銷售該類型保險時,可能會存在只強調收益的誤導行為。
用戶一旦投保,還要扣除保險公司的管理、人工等成本費用,所以齊女士的父親要提前取款才會連本金都拿不到。
2010年11月,針對銀保渠道出現的種種問題,中國銀監會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合規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簡稱 “90號文”),並於當年11月1日正式施行,文件叫停了銀保駐點銷售,明確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允許保險公司人員派駐銀行網點。但是銀行作為保險銷售的重要 渠道,依然在代理銷售保險産品。
中國保監會對保險銷售行為工作也有多個文件進行規範,以遏制銷售誤導,比如要求電話銷售一定要有錄音、嚴格的客戶回訪制度、猶豫期內可選擇解除 保險合同等。當前,保險銷售投訴案例之所以依然不少,業內人士認為,主要是保險的專業性較強,用戶多半一知半解,而且不重視認真閱讀保險合同,現在保險銷 售行為大部分是比較規範的,只要用戶多了解保險知識,慎重對待保險合同,就可以避免很多類似的麻煩。
在接到齊女士的投訴意見後,臨淄區召口郵政儲蓄及時對客戶進行了回訪,對銀行保險業務進行了詳細講解,打消了齊女士一家的顧慮,據齊女士反饋,他父親的問題目前已經得到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