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8日 09: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煙臺日報
“我辛辛苦苦攢了一年的積蓄,竟然變成了保險,而且還得連交10年,否則連本金都收不回來。我今年已經快70歲了,再過10年80歲,到那時候,這錢還有什麼用?”昨天 ,家住青年南路的趙阿姨打來熱線,講述了5000元現金被忽悠成保險的遭遇。
一年攢了5000元,存款遇到“新”産品
趙阿姨每月的退休金只有1200元,有兩個孩子,都已經下崗,日子過得挺緊巴,只能自己做點小生意維持生計。
“去年3月份,我拿著辛苦攢下的5000塊錢到銀行存款,一進門,就有一位工作人員上來招呼,得知我的來意後,推薦了一款新産品。”據趙阿姨回憶,當時那位工作人員表示,這款産品的年收益是10%,而且還有分紅,比存銀行定期的收益高多了,而且還送一桶花生油。
當時趙阿姨沒多想,只是覺得這種方式比存款划算,而且工作人員的態度也很和氣,就辦理了工作人員推薦的那種産品,拿到相關單據後沒有細看,就回家了。過了沒幾天,就有電話回訪,核實了趙阿姨的身份信息,這樣一來,趙阿姨更放心了,認為自己遇到了好事,還跟女兒誇耀了一番。
保險連續交十年,老太求助無門
前幾天,當時辦理的“存款”滿一年了,正好趙阿姨要用錢,就來到當時的那家銀行,想把5000塊錢和利息取出來。“當我説明自己的來意後,銀行工作人員表示,我當時辦理的並不是單純的存款,而是為期10年的保險,我必須每年都要交5000塊錢,連交10年,才能拿回所有的本金和利息”。
得知真相後,趙阿姨慌了手腳,因為不寬裕,每年5000元對她來説,幾乎是一個天文數字,更何況還要連交10年。趙阿姨當場就懇求銀行工作人員退回她的本金,但是銀行工作人員卻表示,那5000塊錢已經打到保險公司賬上了,只能找保險公司交涉。趙阿姨受不起刺激,第二天就病了。身體稍微好一點後,她找到那家保險公司,但是對方表示,保險已經開始生效了,雖然趙阿姨的情況值得同情,但是他們也愛莫能助。之後,趙阿姨又去了幾次保險公司,始終沒有要回錢。
“我今年已經69歲了,如果再等9年,我就快80了,那時候再把錢取出來還有什麼用啊?如果當時我知道是保險的話,肯定不會買的。”趙阿姨表示,隨著年齡增大,身體也每況愈下,血壓和聽力都不是很好,那5000塊錢就等於是自己養老和看病的錢。現在,她什麼利息、分紅都不想要了,只要能把本金拿回來就謝天謝地。
律師表示:可以請求撤銷合同
針對趙阿姨遭遇的這種情況,記者諮詢了西政律師事務所張中磊律師。張律師表示,趙阿姨的情況,屬於一種可撤銷合同,在雙方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依據《合同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合同。
“從近幾年看來,這種情況很多,但是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不論是保險合同,還是存款合同,都需要雙方當事人的合意,即意思表示一致才可以。”張律師表示,保險業務員在銀行內部,以特殊的身份,通過欺詐的方式欺騙儲戶,進而訂立保險合同,是一種故意欺詐的行為,因此所簽署的合同也屬於可撤銷合同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