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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跳出豬週期之前應遵循市場規律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13日 08: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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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虎城

  今年6月以來,國內豬肉價格不斷攀高。據記者調查,推高肉價有多方面因素,一是豬場存欄量減少;二是養豬成本提高,玉米批發價上漲;三是河南“雙匯”事件導致中國第一産豬大省河南省的豬不得南下,供求關係發生變化。而調查還顯示,肉價高企的最大獲益者是養豬戶。養豬戶表示,每賣出一頭豬目前能賺400-650元,而正常情況下,這個利潤只有100元-200元。

  這就是當下豬肉漲價的現狀。從中可以看出,豬肉漲價基本是正常的市場反應,是價值規律發揮作用的結果。如果不出意外,伴隨著今年豬肉漲價的熱潮,明年養豬戶又將因為供大於求而陷入跌價的困境。這就是所謂的“豬週期”,也就是一輪漲價一輪跌價的怪圈。表面上看起來的確是怪圈,但又未盡然是怪圈。既然完全是市場規律發生作用,怎麼叫做怪圈?行政過度干預才是怪圈。

  2007年相同時期,豬肉價格也出現了一輪暴漲,曰“豬肉貴過唐僧肉”。當時為了解決城市貧困居民吃肉難問題,政府部門專門放出了儲備肉以平抑肉價。結果是肉價得到了緩解,市民高興了,但豬農卻因此而少賺了許多錢。到了9月份,豬肉價格便開始下跌。隨後2008年上半年又一輪上漲期,到了2009年則出現了肉價連續下跌,“肉價不如白菜價”的慘澹期。從2010年的恢復期到今年的再度上漲期,明明白白可以看出供求關係的變化對於豬價的調整起著絕對主導的作用。

  解決城市貧困居民吃肉難問題,當然是當為的,但解決一個弱勢群體的問題不能以犧牲另外一個弱勢群體的利益為代價,尤其是不能通過行政干預來阻撓市場規律發揮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我國政府一直強調要遵守市場規律,為什麼要出此下策搞所謂限價呢?和城市貧困居民的吃肉權利比起來,豬農的生存權利是大還是小?同時,既然要維護市民的吃肉權,那麼在豬肉價格暴跌之時,政府是否也應當補貼豬農?以犧牲豬農的生存權來保障市民的吃肉權,難免涉嫌政策性歧視豬農。我們的政策不能總是站在市民的角度考慮問題,也應顧及到農民尤其是“一線農民”如養豬戶、種糧戶、漁農、棉農等群體的切身利益。

  如果真心想讓城市貧困居民吃上肉,其實並非限制豬價、打壓豬農利益這一途。政府部門可以針對性地按照一定標準給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發放豬肉票,讓他們憑票和身份證去領取豬肉補貼。如此,既能保障城市貧困居民能吃上肉,又能不違背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讓豬農獲益,並彌補前一輪跌價的損失。宏觀調控是需要的,政府這只無形的手在必要時理應發揮作用,但發揮作用不是要代替市場規律,而只能作為市場規律的補充。跳出“豬週期”是一種美好的願望,但能不能跳出這個週期不是靠豬肉限價就能搞掂的,而是為養豬業奠定一個信息充分流通、政策公開透明的外部環境,能夠讓養豬戶了解到市場變化,做出符合實際情況的價格預計。在未走出“豬週期”之前,政府應當對干預豬肉市場謹慎、謹慎再謹慎,要防止為了維護市民利益而損傷農民利益。

  對於任何違背市場規律的行政干預行為都應當謹慎,要考慮到市場體系中各個主體的不同利益。政府所做的工作不是讓利益格局發生變化,而是為市場的健康、有序運行提供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

  都是常識而已。